(一)创面深度
皮肤的浅层烧伤( Ⅰ度或浅Ⅱ度),仅损伤皮肤表皮及部分真皮,常可一期愈合,遗留的瘢痕也较为表浅,故瘢痕挛缩也不会发生。深Ⅱ度烧伤时,皮肤的表皮和真皮的大部分均被破坏,完全依靠残留的毛囊汗腺或皮脂腺的上皮岛的生长而愈合,真皮中的弹力纤维亦遭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愈合后的皮肤往往形成张力较大的瘢痕。有挛缩的倾向。Ⅲ度烧伤,全层皮肤破坏,在愈合的过程中,由于纤维组织的收缩,使周围的软组织逐渐受到牵扯而变形,可造成严重挛缩。
(二)感染
创面感染,可以破坏残留的上皮组织,使其转变为肉芽组织创面。在Ⅲ度烧伤创面有感染时,则上皮生长遭到阻碍或破坏,肉芽组织增生,瘢痕组织增厚,挛缩更为严重。
(三)局部皮肤张力
如创口的主轴方向与皮肤的皮纹、皱褶线、器官的轮廓线或关节的关节面等方向一致时,瘢痕常不明显,也不产生挛缩。在软组织较多而松弛的部位,如在器官聚集的面部和皮肤疏松的颈前等部位有皮肤缺损时,将导致程度不等的瘢痕挛缩畸形及功能障碍,并可造成严重的组织移位。在颈、腋部、肘部、腘部等的关节屈曲面,由于皮肤松弛,虽有较大的皮肤缺损,也能很快愈合,但关节的运动则受到牵扯,造成功能障碍。挛缩可以使松弛部位的组织向基底粘连较紧的部位移位。相反如皮肤缺损完全位于坚硬的骨质部位,如头部或小腿胫骨前部,则其愈合完全依靠上皮的伸展,不出现严重挛缩。
(四)治疗不当
在治疗严重早期烧伤过程中,由于病变涉及的范围广,病情重,治疗以抢救生命为重,对肢体功能的保护有时会忽视;有时也由于治疗上的原因而无法兼顾,以致造成晚期瘢痕挛缩畸形。
一般常出现的疏忽可能有以下方面:最多见的是包扎固定不妥和固定位置不当,如手足部烧伤创面包扎时,将所有手指包扎在一起,没有细致地将手指分开包扎,或使关节处于非功能状态,手指愈合后粘连在一-起形成爪形手畸形,使手部功能大部丧失;足部则由于固定不当或未加固定而造成足下垂畸形;其他如腋、肘和膝等关节部位也可能由于包扎固定不当造成瘢痕挛缩畸形而影响功能。未进行有效的功能锻炼是瘢痕挛缩畸形的另一重要原因。部分患者在创面愈合后,未能进行适当的功能锻炼,或由于疼痛及体位关系,不能坚持体疗与理疗,使肢体长期处于屈曲状态,肌肉萎缩而影响其功能。
皮肤的浅层烧伤( Ⅰ度或浅Ⅱ度),仅损伤皮肤表皮及部分真皮,常可一期愈合,遗留的瘢痕也较为表浅,故瘢痕挛缩也不会发生。深Ⅱ度烧伤时,皮肤的表皮和真皮的大部分均被破坏,完全依靠残留的毛囊汗腺或皮脂腺的上皮岛的生长而愈合,真皮中的弹力纤维亦遭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愈合后的皮肤往往形成张力较大的瘢痕。有挛缩的倾向。Ⅲ度烧伤,全层皮肤破坏,在愈合的过程中,由于纤维组织的收缩,使周围的软组织逐渐受到牵扯而变形,可造成严重挛缩。
(二)感染
创面感染,可以破坏残留的上皮组织,使其转变为肉芽组织创面。在Ⅲ度烧伤创面有感染时,则上皮生长遭到阻碍或破坏,肉芽组织增生,瘢痕组织增厚,挛缩更为严重。
(三)局部皮肤张力
如创口的主轴方向与皮肤的皮纹、皱褶线、器官的轮廓线或关节的关节面等方向一致时,瘢痕常不明显,也不产生挛缩。在软组织较多而松弛的部位,如在器官聚集的面部和皮肤疏松的颈前等部位有皮肤缺损时,将导致程度不等的瘢痕挛缩畸形及功能障碍,并可造成严重的组织移位。在颈、腋部、肘部、腘部等的关节屈曲面,由于皮肤松弛,虽有较大的皮肤缺损,也能很快愈合,但关节的运动则受到牵扯,造成功能障碍。挛缩可以使松弛部位的组织向基底粘连较紧的部位移位。相反如皮肤缺损完全位于坚硬的骨质部位,如头部或小腿胫骨前部,则其愈合完全依靠上皮的伸展,不出现严重挛缩。
(四)治疗不当
在治疗严重早期烧伤过程中,由于病变涉及的范围广,病情重,治疗以抢救生命为重,对肢体功能的保护有时会忽视;有时也由于治疗上的原因而无法兼顾,以致造成晚期瘢痕挛缩畸形。
一般常出现的疏忽可能有以下方面:最多见的是包扎固定不妥和固定位置不当,如手足部烧伤创面包扎时,将所有手指包扎在一起,没有细致地将手指分开包扎,或使关节处于非功能状态,手指愈合后粘连在一-起形成爪形手畸形,使手部功能大部丧失;足部则由于固定不当或未加固定而造成足下垂畸形;其他如腋、肘和膝等关节部位也可能由于包扎固定不当造成瘢痕挛缩畸形而影响功能。未进行有效的功能锻炼是瘢痕挛缩畸形的另一重要原因。部分患者在创面愈合后,未能进行适当的功能锻炼,或由于疼痛及体位关系,不能坚持体疗与理疗,使肢体长期处于屈曲状态,肌肉萎缩而影响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