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州市神垕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管责任,包庇致人受伤的“彩虹桥”经营者的信访材料信访人:时会丽信访诉求:1.督促神垕镇政府解决我儿子受伤的赔偿事宜;公开“彩虹桥”的经营者;3.追究政府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事实及理由:2019年春节,神垕镇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举办大型庙会。2019年农历正月初五,我儿子去逛神垕庙会。庙会现场有娱乐设施,其中一处名为“网红桥”。网红桥工作人员称“网红桥”的玩法就是很多人在桥上,桥随着音乐摇晃,人掉到下面的海洋球中。出于对禹州市政府及庙会举办者的信赖,我儿子购买门票到“网红桥”上玩。他丝毫没有意识到“网红桥”存在危险,认为政府既然允许“网红桥”入场,必然是确保了“网红桥”设施的安全。但在玩的途中,我儿子从“网红桥”上掉下来,当时就站不起来。我儿子的伤情经医生诊断为骨折,需要做手术。目前我儿子在郑州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已做过手术,但病情仍未减轻,我们已经花费了五六万元的医疗费。在我儿子住院期间,我们家人多次找神垕镇政府处理此事,但是神垕镇政府一再推脱,不仅没有赔我们一分钱,庙会工作人员还几乎要动手打我们。后来一位名叫王自创的人与我们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但是谈过之后也没有音信。我们又找到神垕镇政府,但是政府工作人员要么推脱,要么不理不睬。神垕镇春节庙会是禹州市人民政府和神垕镇政府及文化旅游部门主办的,政府应当对入场商户的情况及娱乐项目的安全性进行监管。致使我儿子摔伤的“网红桥”本身就不安全,地上铺的海洋球薄薄一层,海洋球下面是一层红布,红布下面就是水泥硬地。况且海洋球是否具备防护作用也存在疑问。政府人员怎么能让“彩虹桥”这样极不安全的娱乐设施进驻庙会呢?政府事先监管不力,出了事后又百般推诿,并且极力隐瞒、保护“网红桥”的经营者,让我们状告无门。政府只知道宣传神垕镇及神垕庙会,岂不知政府的宣传只是徒有其表,神垕镇政府没有担当,只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受害百姓。我及我们家人恳请上级领导督促神垕镇政府解决我儿子受伤的赔偿事宜,向群众公开“彩虹桥”的经营者,这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政府的义务。神垕镇春节庙会是禹州市人民政府和神垕镇政府及文化旅游部门主办的,政府应当对入场商户的情况及娱乐项目的安全性进行监管。致使我儿子摔伤的“网红桥”本身就不安全,地上铺的海洋球薄薄一层,海洋球下面是一层红布,红布下面就是水泥硬地。况且海洋球是否具备防护作用也存在疑问。政府人员怎么能让“彩虹桥”这样极不安全的娱乐设施进驻庙会呢?政府事先监管不力,出了事后又百般推诿,并且极力隐瞒、保护“网红桥”的经营者,让我们状告无门。政府只知道宣传神垕镇及神垕庙会,岂不知政府的宣传只是徒有其表,神垕镇政府没有担当,只追求经济利益而无视受害百姓。我及我们家人恳请上级领导督促神垕镇政府解决我儿子受伤的赔偿事宜,向群众公开“彩虹桥”的经营者,这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政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