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介绍
(一)考试科目:
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二)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三)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
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二)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三)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