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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泰山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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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高区经济开发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宋其利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5月至6月,宋其利利用负责管理单位公车加油卡的职务之便,多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1068.22元。宋其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新泰市新汶剧院党支部书记、经理张淑营违规公务接待、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4月,该剧院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列支烟酒招待费用500元;张淑营违规为本人及他人发放工作补助9980元。张淑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东平县大羊镇前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展恩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4月至5月,该村在修建硬化村内道路工程中,展恩忠两次宴请监理人员,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出招待费1328元。展恩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主动担当作为,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锲而不舍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为加强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良好氛围,临沂市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沂南县规划局原局长徐团年在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作中自定政策、违规发证问题
2012年至2016年,徐团年在担任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擅自决定由规划局下属单位收取超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商的钱款,未安排开发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事后也未将超规划建设线索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或仅移送部分线索,就予以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另外,徐团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给予徐团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沂南县依汶镇副主任科员、孙隆管理区副书记王振元对低保户认定把关不严问题
2018年4月,在全县低保集中清理工作中,依汶镇低保人员清退比例达63.5%,其中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亲属被清理出225户。
王振元作为依汶镇民政办主任,对辖区内低保认定工作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大量不符合条件人员被评为低保户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县纪委给予王振元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大众日报、临沂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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