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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多情剑客无情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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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9-04-1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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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部人物分析
    看完上半部,打算停顿一下,结合与大家的讨论,回顾一下我对已经出场的一些人物的感受。


    44楼2019-04-20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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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龙啸云
      龙啸云其人,并没有什么特别异于常人的,相反,他实在很寻常。我想尝试对他当年豪气干云高大俊朗的汉子形象加些寻常人的注解。
      每个男孩子小时候玩着打打杀杀的游戏时,可能都会把自己想成无所不能的英雄,天马流星拳!哈哈。打得一切牛鬼蛇神,铲除一切不平事!人人都崇拜我!
      再长大点。
      我现在当然不是英雄,我要找到他们,追随他们,我勤学,我苦练,我仗剑天涯,我行侠为善,总有一天,我也会和他们一样,成为人人崇拜仰慕的对象。
      成人之后。
      英雄是江湖上的传说,我辈小子,唯仰望矣。那谁、那谁和那谁,不是成名人物,便是世家子弟,少不得交与一番,帮衬提携。江湖地位,娇妻爱子,夫复何求?
      龙啸云便是在成人之前的最后一天救了李寻欢,两人在冷香小筑一晚上喝光了李园的藏酒。和李寻欢一见如故、共对强敌,对江湖道义、文治武功的畅谈又让他相见恨晚,情愿结拜兄弟。他心中的李寻欢,是一个常规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一个替天行道的江湖名人。本该血肉相连、灵魂共鸣的兄弟情,结拜当晚,在他心中恐怕只是少年英雄梦的虚幻光环。面对李寻欢的豪侠义气,他激动倾慕,然而李寻欢的浪子情怀,他能接受几分?李寻欢对他重情重义,他感动接受,然而李寻欢的牺牲忘我,他能了解几分?
      与李寻欢结拜兄弟十二年后,在他看来,林仙儿和林诗音的塑料闺蜜情,与他和李寻欢生死对敌中结下的兄弟情,是一样的。在他看来,李寻欢是比他有能耐的大人物,有重担有麻烦暗示下便可得到帮助。在他看来,做大人物的兄弟,是朋友圈里倍儿有面子的事,可以大肆宣扬。在他看来,坐稳江湖地位的秦赵田一类是不可得罪的,自家兄弟委屈点不要紧。在他看来,找出梅花盗是一个拿了钱就只能完成的任务,自己名声在外推脱不得。
      以上可能与十二年前的义薄云天的龙啸云有差别,但并非一个长年冷漠的妻子和被让感情的憋屈造成。可以说毫无关系。
      并不是“极端环境”使龙啸云产生基因突变,这就是他龙啸云的本色,是他的过往积累与当时的认知决定的。从一开始,他就用他的心,认识他认为的李寻欢。从一开始,他就沿着自己的天赋走着自己选择的道路。
      一束光环,一份感动,年轻人共同的梦想,仗剑相伴的熟稔亲切,并不能长久支撑人与人之间的友情,至少,远远不是兄弟情。
      从头到尾,李寻欢这个人,李寻欢这个兄弟,对他的意义是什么?
      感情既然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又有令他嗔恨羞惭的让妻之怨,他选择了从名誉到肉体上毁灭李寻欢。这对他有好处,不是吗?江湖地位,从此稳固,娇妻爱子,不离不弃,我龙啸云一生,夫复何求?
      如果反之,不存在妻儿之恨,并且从名誉到肉体上支持李寻欢,对他是有好处的,那么他又会是李寻欢的好大哥了。
      他选择毁灭的李寻欢,是他的敌人吗?一位文才武略全书最高的男人,一位全心全意热爱着他、依恋着他、信任着他、保护着他的男人,一位曾经是自己视作兄弟生死相许的男人。这个男人是自己的敌人,是要痛下杀手、狠狠踩踏的敌人。龙啸云居然就是这么认知的。
      他既然能专心去毁灭这样一个男人,无可避免地也毁灭起了自己。
      妻子儿女?妻子不是因为恋旧而是因为厌憎,对他失去了最后一丝感情,而他对她也放弃了最后一点珍视。他的孩子甚至痛呼着希望是那个男人的儿子。
      江湖地位?为利而聚,为利而散,还不是人间天天上演的戏码。
      而且,他真的是因为【一个人有了妻子儿女】就对李寻欢行此不仁不义寡廉鲜耻之事?如果林诗音与他琴瑟和谐,他就一定不会因为又产生了什么贪欲去坏李寻欢的名声,占李寻欢的便宜?
      人为什么把本来挂在脖子上的宝石一把扯下,一脚踢远,再千辛万苦往兜里装满煤渣石灰,还往脸上抹呢?这种人又是什么人呢?
      他在害李寻欢的时候跌打滚爬,痛哭流涕,虽是演戏,心里也有苦吧。
      他在原形毕露时对妻子讲了心里话,眼泪止不住地流,心里也很痛吧。
      “扑通”跪下向李寻欢哀声求谅解,给重伤又冷又饿的李寻欢喂酒,心里也不忍吧。
      然而即使这样,他还是要走下去,走下去,走下去……


      47楼2019-04-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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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林诗音
        越看这个人物,我越是感叹。她的人生一路走下来,好逼仄。
        这个逼仄不是因为她“古代闺秀”的身份造成的,如同为了林恨着李寻欢的人所说,而是她的人物设定以及命运设定。
        我还不能完全理解她当初出于什么想法,嫁给龙啸云,又因为什么在婚姻中那么幽怨。只能先从她在上半部的一些表现,对这个人的内心世界做初步的推测。
        她是怎么对待身边的亲人的?
        对龙小云,她明知这孩子歹毒,然而用【自己的骨血】这个理由,就极其轻易地说服自己不去惩戒教育他。
        对龙啸云,她明知自己不够爱他,然而又嫁他,并且自认为做到目前的夫妻程度就可以了。【我毕竟是你的妻子!】
        对李寻欢,她明知自己非常爱他,然而对他、对自己的感情完全无能为力。无论是开场的叱责、小楼的相劝、对被囚的李寻欢几次痛彻心扉的对话,她像个溺水的人,胡乱又痛苦地挣扎。
        对结拜姐妹林仙儿,她只顾投射自己的想象和伤痛,同住一个园子,却几乎不了解她。
        她对自己,对周围的世界,完全力不从心,关键是力不从心还毫无自知,以至于一点也不去做任何改变,更别提什么争取,什么努力了。她这样,绝不是在被动承受、默默去爱,那需要对自己对他人有清醒的认知和足够的认同,而她并没有。
        所以,她到底在想什么,每天在做什么?十年了。自怜自伤自哀?满园梅花都看不下去了啊。
        李寻欢当初放开她的手,从那时起,她和他之间,就不止是爱情,而是爱恨情仇。爱情可以舍弃,但爱恨情仇,她真的是放不下啊。实在看不明白表哥到底怎么想的啊。【你的确很够朋友,但你知不知道我也是人──你对不对得起我?】多么孤独啊,曾经的表哥,最亲的人,最爱的人,彼此刀子下得又快又狠,你戳我,我戳你,血流如注,还哈哈大笑。隔阂十年前就深深铸就,心已远隔重洋,再相见,无论说什么,真话假话,都不再是知心话。每一个字都把对方推得更远,伤得更痛。
        最后只有对彼此性命的在意是毫不含糊的。
        龙啸云魔怔了一般要害李寻欢,他已命在旦夕,林诗音的毫不作为终于因为这最后的底线被改变了,她开始动脑筋了,开始行动了,而且是连续两次!调查丈夫的真相,迷惑铁笛打晕了他。接着,又落到这两男人的包围圈了……一个抵死不承认,天上下刀子也要往外推搡她,吐血也要大笑着说【女人就是喜欢自我陶醉】,一个满口爱啊不能失去你啊掰扯她,又是怒吼又是不停流眼泪。这十年三人真是白过的,再次循环重放当年的情景,只不过因为不加掩饰而更惨烈痛楚,尴尬得简直没眼看。
        林诗音正直多情,然而想问题简单没城府,性格刚强,却不够机敏灵巧。她并不是楚楚可怜依靠男人的旧式妇女,但她画地为牢,自我设限。这样的她,不具备和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共度难关的能力,不具备冲破李寻欢心防、卸下李寻欢心锁的能力。你们彼此,现在,不是良人。不论谁对谁错,爱情已是过去式。
        至于龙啸云,她对他当然远远不如对李寻欢,嫁给他似乎就已经做完了她觉得所有该做的。这个男人的痛楚,她不关心,这个男人的志向,她不在意,这个男人的困惑,她完全不知情。她什么都不愿意给他,除了个妻子身份。至少,总还可以直面他,感谢他,离开他,而不是面无表情地彼此枯坐一辈子,这和判自己和别人终身监禁什么两样?
        电视剧《飞刀问情》让林诗音有了一个社会身份,神医。我认为很恰当。一个人陷在无能为力的爱恨情仇之中,什么时候是个头?有些事情是始终理不清也无可奈何的,何况这是两个人的事,对方咬紧牙关,至死不松口,林诗音你一个人百般挣扎有什么用?到这一步,对方说不说,说什么,对方爱没爱过,将来还爱不爱,重要吗?即使他是天下无双独一无二的李寻欢,对你有任何意义吗?你自己也是独一无二的林诗音。
        世界很大,时光飞逝,头发甩甩,行动起来,投入到更广阔的天地中去吧。
        --------------------------------
        那天醒来
        忽然想开 不愿再做等待的女孩
        拿掉戒指 扎起马尾
        开始不再想你姿态
        接受无奈 承认失败
        她才是你的爱
        寂寞伴随
        自由色彩 迎面来
        头发甩甩 大步的走开
        不怜悯心底小小悲哀
        挥手Bye-Bye 祝你们愉快
        我会
        一个人活得精彩


        51楼2019-04-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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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小店中的怪客
          时间到了两年后,李园的男人们作鸟兽散,林诗音带着龙小云仍旧住在原先的小楼上。【现在,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地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富不能持家,穷尚可安度。售卖字画、桌椅,温饱尚可,既然不肯离开,待儿子长大再说。不过,她究竟在等待着什么?怕是既等他,又等他。只是,这园中老梅,竟然枯死,各处门窗,破败不堪,保定李园,昔日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高雅之地,一窝窝居心叵测的人进驻之后成为武林高档会所,现在则因为独剩下这位哀莫大于心***主人,被外人看做是凶宅。李园啊李园,你也经历了人生一波三折。
          李园后墙外原来一直有个鸡毛小店,贩夫走卒们歇脚的地方。好像每个大城市都是这样,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边儿上就是生活无着之人赖以生存的地方,彼此其实倒也难分难解。
          李寻欢入住小店。
          坐的桌子是最角落一张,住的房间是最里面一间。
          他的相貌风度再次被旁观者叙述。
          小店主人孙驼子看来,【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心力交瘁的高个儿英俊男人。
          与老相识心树共居一室数日,岂可无好菜好酒,那是岁月的滋味。一年到头三餐独食,那就简单即可,有酒即可。【过了一年多,每天晚上他都是坐在角落里那桌子上,还是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一天不动,吃的不用多。豆干,植物蛋白,牛肉,动物蛋白,馒头,碳水化合物,七壶酒,谷物精华,慢慢喝。【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他就带着另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时间消耗得这么有规律有节奏,日复一日地过了一年多。
          孙驼子真心喜欢这样的客人,不声不响,不欠酒钱。【他对于酒既不挑剔,也不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小店,就没有走出去过。】【他对孙驼子的残废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的同情神色。】直到连续十几天的冻雨,这人像是出去受了寒回来,肺病加重,咳倒在地,孙驼子替他抓药、看顾他,两个人成了朋友,聊天的酒友。
          孙驼子劝他【像这样喝下去,任何人都活不长的。】
          然而他回答得仍旧是这么凄凉,【你以为我不喝酒就能活得长么?】
          那么你的姓名呢?
          很久之前李寻欢曾经问过一个不愿说出姓名的人同样的问题。
          【“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孙驼子知道,【这人必定有段极伤心的往事,所以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愿提起,情愿将一生埋葬在酒壶里。】
          哀莫大于心死,墙里一个,墙外一个。
          【这实在是个奇怪的客人,怪得可怕。但有时孙驼子却希望他永远不要走。】
          其实孙驼子应该有机会见过李寻欢,他在这店里待了二三十年,给园里送了二三十年的酒,李寻欢父兄还在时也许就喝过他送的酒。老邻居住得这么近不认识,现在倒做起伴儿来。
          九月十五是某人的生日吗?不像是好日子,否则李寻欢听说明天是九月十五后,怎么会【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一面咳嗽,一面指着桌上的空酒壶。】他这样子实在让人难过。
          【黄昏时,后园的小楼上就有了灯光。
            那酒鬼早就坐在他的老地方开始喝酒了。】


          53楼2019-04-2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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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认真的读书笔记,《多情》我看了很多遍,但是再看一遍你对每个片断的解读和感想,还是又唤起了我的美好记忆,以及更加喜欢小李,喜欢飞欢之间的深刻感情,我一直认为多情主线就是讲的小李和阿飞,爱与救赎的故事,而不是男女之情,也许是我腐眼看人基吧,哈哈哈
            至于林诗音,我真觉得看完小说能爱上她的也是比较奇葩,美丽却软弱是我给她的评价。也许是受电视剧的影响,电视里把她的形象刻画提高了很多个档次,然后又是把她塑造成女主角,深爱着小李,为小李做了很多的事情,变成一个为爱牺牲的形象,但是小说里并没有那么美好,至少我觉得她并不信任小李,也不真正了解小李,她对儿子的爱倒是真的。也许是她的名字让她有了女主角的命,可怜我小红一直无法转正,电视里往往是以迷妹的形象到最后甚至压根就彻底消失了,心疼


            IP属地:浙江54楼2019-05-0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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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爱猫儿cat 同喜欢飞欢。但是过程比较个人化,下面要啰嗦一点啦,顺着你前面回帖的思路逐条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我是十多年前左右囫囵吞快速看完原著的,全书,记得飞欢和一点郭,龙林只是背景板,林仙儿龙小云恶心,完全不记得孙小红,以至于现在名字经常打错成孙小云。再具体到飞欢,我当时还以为他们的关系是“昭然若揭”人人都和我想得一样的,不是现在被同人文写的伴侣关系,而是下意识认为他俩本来就该如此的关系。
              直到今年3月份看感动在晋江的同人,才被科普这种叫什么耽美腐女?这名词我也是醉了。那也是我看的第一篇同人,以后我也不看别人物的了,完全不感兴趣。当时看感动的同人时,有些地方完全代入,文中的李寻欢的反应,我也有,比如,他被阿飞表白时吓得跳起来,我也直接推桌子跳起来了,等坐回去往下看才发现,一样反应。其他感受也比较相近,这应该是把我早年对他俩的感受丝丝入扣地具象化了吧,所以才引起我那么大反应。紧接着又看了罗浮梦,最近看了安迪的寻欢。感触比看感动的那两篇还要丰富。
              第一次看书时,不关心也不知道性取向等等方面的事,就下意识觉得他俩本来就该是书中那样,现在知道了,接受这三篇同人文的设定,完全可以,很好很适合。但如果他俩保持书中那样,那更是本来就该如此得淡然与平常。本来一切很淡然平常,却写实和情绪激动到了那样的地步,反而记不得当初那种模糊的确定感了。这倒也是种新鲜又怅惘的感受。
              与以上同步地,看到大家讨论时复制黏贴的一些孙李对话原文,还有冷艳的寻红快速看了下。不喜欢。不是讨厌啦,而是这样谈恋爱的方式,这种男女相处的方式,个人偏好觉得不如飞欢。一方对另一方,有一种“围剿”感,“步步为营”感,颇为动心思,用机巧,考虑过程,追求结果,唯因始终有距离,才会这样。而飞欢的关系,是久别重逢,书里前两章就完全表现出来了,后面不过是不断地展开和确认。但是,这对男女是好姑娘孙小红和好男人李寻欢,而且李寻欢实在太需要孙小红了,那么我觉得很不错很支持很满意很完美。更何况,现实生活中他俩的美好关系已经是少见到可歌可泣流芳百世的地步了。
              再接着是重新看书了,做批注,写笔记。目前看到50章。
              如果可以重新安排命运,那么寻音、寻红、飞欢,三种关系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寻音,而且渴望寻音,因为这样大概率从人物十几岁时就避免掉已知的坎坷,所有人都更多平顺,更少痛苦。
              如果书里李寻欢与阿飞在我面前同时出现,我的眼里是不会看见李寻欢这个人的。他被具体描写出来的外在气质、神态、口气等等我都觉得无可无不可,这也是我早年快速浏览时不求甚解,仅仅把他当了飞欢关系里的一方而已的原因之一。
              你说原著说的是爱与救赎的故事,是啊,不仅是李寻欢在爱和救赎别人,他也在这个过程中被很多人爱,被很多人救赎啊。
              他这样一个人,越来越厌倦尘世的一切,可是根本就不可能离开人世间。我总觉得他的本尊太丰富太矛盾以至于总是模糊和变动,想象中,他全身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数不清的缓缓波动着的光丝或者触角,与周围连接着,感受着。他是完全打开的,接受性的,承载性的。所以他总是彻底付出,但是也容易受伤啊。读他时我想起大学里曾经看过的一个付出、伤痛、救赎的故事,鲜血淋漓,以为早就忘记了。这么多年居然还能想起来,很感慨。做李寻欢爱的人,应该像仰面浮在大海上,上下缓缓摇荡那么舒适吧。
              与李寻欢相反,阿飞是封闭的,拒绝的,内收性的,进攻性的,力量和情感集中凝聚,动起来像激光,安静时像钻石原石。所以他相比李是简单又纯净无暇的,有着令人无法逃避和不敢直视的魅力。虽然他很通透聪明,但是感觉他不属于社会,至少不如李寻欢入世。
              互补和碰撞产生的剧烈火花,是不是他俩这样子的……
              越剧烈反而越平静,甚至完全不自知,因为本该如此,呼吸般平常。也因此,撕扯时会像死掉一样吧。哈哈这个撕扯方一定不会是李寻欢,他太柔了,但是对方一定是憋闷得不行才出手撕扯他的。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关系类似这样。所以古龙让他最后感慨两个人的感情是习惯性累积不如和孙小红共渡生死,我很懵,等慢慢看到那章再说吧。
              相比这俩,书中的男女情,就显得过分得单薄无味了。连郭嵩阳那么高洁的情谊和人格都成炮灰了,何况其他。所以,不是你腐眼看人基,而是他俩之间太好。男女情也有和他们一样高度的。
              你说看小说爱上林的人是奇葩,我看到目前的章节,倒是可以理解他们了。虽然我是爱不上了。我觉得林和李,在爱情模式上,甚至在性情上,很多地方相近,这些地方恰好是他们人物形象中相对不那么理想的部分。短板,弱势,瓶颈,甚至可以这样进行表达。那就是在感情上犹豫模糊朦胧回避、热爱脑补,这让他俩当初产生了令人心醉神迷的美,大麻烦来时就成了互相咬扣的锁。李寻欢说林手大刚强,他自己不也一样,同样情况下都倔得像驴。李寻欢被虐得有多可怜,林诗音也不遑多让。林诗音不理解不信任李寻欢,李寻欢对她也没有真正深入的信任理解,只不过情商智商比她高多了,不至于问出你是不是梅花盗。林也不是真爱儿子,而是依赖和投射。这个古今中外都常见,尤其最近的中国,婚恋不顺,儿子来凑,媳妇倒霉。只不过林温柔善良不太过分。
              电视剧小红不能转正,我觉得那是因为编剧不认可生活中真存在具有小红这样智商情商、胸怀、领悟力、精神追求的好姑娘好女人,只能功利化地看待女人,功利化地看待女性观众对李寻欢这种男人的迷恋。在这种习惯的功利思维下,对于生活中并不少见的林诗音,男女观众容易将自己的需要投射到她身上,再点缀几个活泼可爱如小红一样的少女爱恋李寻欢,男观众梦圆。也因此,编剧无力表达飞欢,大哥大哥地喊几句,义气足够就行了。


              55楼2019-05-06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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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小店又来怪客
                李寻欢今晚喝酒喝得特别慢,【还特地将他桌上的蜡烛移到别的桌上】,把自己隐没在黑暗里。
                女主角孙小红再次登场了,仍旧和她的爷爷在一起。
                (突然觉得其实古龙小说可以演话剧,对白那么多。)
                在上半部,我就对孙小红印象很深,很好,只因一个简单的画面。【她吃面的法子很有趣,先将面条细卷在筷子上,再送进嘴里。】
                静若处子,细致入微,面对最简单的食物也能兴趣盎然,随时随地地乐在当下。相比阿飞对食物那份敬畏和珍惜,对人对事无时无刻的警觉,小红到底从小饱受爱的滋养,无忧无虑。
                在小店里,人还没全上场,只一个开头,我就更加对她刮目相看。因为长相明媚动人,店里的一个少年盯着她看,她【大方得很,一点也不在乎】。说话间眼波一转,让那少年魂都飞了。少年的情人嫉妒地讽刺她【飞什么媚眼】,她也不生气。这姑娘的大方不仅仅靠和爷爷走南闯北、当众说书锻炼出来的。关键是她对自己的认识。身为女人,她并没有多少“女人”意识,也就不存在顾影自怜、患得患失,不存在和男人之间的追逐游戏、和女人之间的羡慕嫉妒。
                那边厢,角落里的李寻欢伏在桌上装着醉鬼。
                这边厢,孙小红给说书的爷爷“帮腔”,扮演起她擅长的角色:无知少女。
                孙爷爷话里话外劝李寻欢振作,去找阿飞。孙小红句句都表达着对李寻欢的崇拜。说到阿飞跟林仙儿同时失踪,她【叹了口气,曼声道:情是何物?偏叫世人都为情苦,而且还无处投诉──】,关键是“无处投诉”几个字,这姑娘有潜质啊,大有潜质!
                怎么越看越像他们仨主演的舞台剧呢。
                观剧的是旁边几桌的“怪客们”,他们像是第一章里诸葛雷之类人物,在江湖里讨生活、争地位、斗输赢,无可记叙。倒是西门柔有点意思,打人脸一连十七八个巴掌,练掌呢这是。
                金钱帮五个人逐一进得小店来,他们是今天最后的一批“怪客”。
                这些人中略值一说的是少帮主上官飞,他背负双手环视全场,一眼剔除了西门柔,被祖孙俩装傻充愣瞒过,把“醉汉”李寻欢摔来打去后冷冷走过,在其余六个颤抖的脑袋瓜上各放一枚铜钱,哎(第二声),他怎么不放金币呢?这人给我的感觉好像一只来到陌生地界的大猫,东嗅嗅西摸摸,发现危险品就用小肉爪拨来翻去,一边喷出某种不明液体确认领地。
                小店外的黑巷子今晚真热闹,金钱帮不断地放铜钱在人脑袋上,最后,四十九个人站在四十九个仅能放下双脚的圈圈内,顶着铜钱簌簌发抖。脑袋上放铜钱,就有这么大的威慑力,金钱帮是东西厂还是中国纳粹?相较于中了生死符每年领解药让人又怕又恨,金钱帮此举瓦解的是人的意志。
                这个帮派看上去规矩挺大,少帮主显然高人一头,虽然他大猫般巡场撒尿的姿势有点萌,哈哈哈。第一,其他人完成任务后,要向他这里靠拢。第二,他并不亲自动手处理高手西门柔。第三,最终他也只亮了亮兵器,并未下场。第四,全程不开口。


                56楼2019-05-0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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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要人命的金钱
                  这章用一半篇幅描写了小店里听祖孙俩说故事的中年美妇胡媚和她的小情人杨承祖之惨死。
                  胡与杨明明是肉体关系,然而胡媚却忍不住相信他的甜言蜜语就是爱,这是何苦?
                  咳嗽一声,掉了铜钱,也掉了性命。忍不住哀求男人的帮助和抚慰,他们若是肯,若是能,还要你开口?所以,这又是何苦?
                  拼死一搏失败,使诈要拉着不爱自己的男人共赴黄泉,结果被男人气愤地砍了脑袋。带着满腔怨毒终结了生命,这就真的遂愿了?
                  要人命的,是他们头上顶着的铜钱,还是他们自己?


                  57楼2019-05-0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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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长眼睛的鞭子
                    李寻欢继续伏在桌上。
                    西门柔出手了,毕竟是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七,艺高人胆大嘛。一鞭子抽掉四十七枚铜钱,那帮子人像蟑螂一样,唰一下逃得颗粒全无。
                    金钱帮五人围住西门柔,后者耍鞭的姿态很特别,不过总觉得有点搞笑。一根二三十米长的鞭子绕啊绕啊,把自己卷在里面,然后【像是阵龙卷风,越转越快越转越高,再几转便转入浓雾中,瞧不见了。】怎么感觉是一个自制鞭式发动机、飞行器……
                    金钱帮五人追走了,小店立刻安静了下来。
                    李寻欢还是伏着不动。
                    爷爷给孙女儿开讲啦~~
                    私塾,一对一,免费,还全武林最高级别的导师,学思悟践全包!
                    大部分话当然都是讲给李寻欢听的了。
                    从金钱帮来历讲到刚才那五人的长短,【你想必全都明白了?】【以后遇着他们时,就会小心些了。】
                    老爷爷敲黑板,再次强调课文中心思想,划重点了,考试要考的!
                    【一个人只要活着,总不能永远泡在酒缸里,糊里糊涂地过一辈子,该走的时候,还是要走的。】
                    【无论英雄也好,酒虫也好,一个人欠的账总要自己付的,赖也赖不了,躲也躲不掉。】
                    两个学生,孙驼子听不懂,李寻欢开小差。
                    祖孙俩黯然下课……
                    孙驼子心情很好,早上卖消息给金钱帮,一句话一两银子,发了笔小财,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小店门口胡杨二人的尸首都不管了,忙着要请李寻欢喝酒。
                    可李寻欢结束装醉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拿刚才金钱帮说的四十九人每人都收到的那封信,他一直装醉,就是在等这条消息。【只瞧了两眼,苍白的脸上突然又泛起了一阵阵异样的红晕,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孙驼子真是好朋友,担着心去敲李寻欢的门,怕他再次发病。可门开着,人早走了。
                    【孙驼子皱了皱眉,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很凌乱,床上堆着十七八块木头,但却瞧不见那把刻木头的小刀,桌子上还有喝剩下的半壶酒。】
                    两年了,七百个日日夜夜,一个人,待在一间凌乱的小房间。白天黑夜不知道干什么去,回来就闷头喝酒,喝多少也不醉,睡不着就躺在床上刻木头,一床一地的木屑……李寻欢啊,你还能有多颓废?你在慢性自杀,知不知道?
                    可是……
                    人有时候就是长醉不想醒啊……
                    【相思虽苦恼,但若不相思,他只怕已无法再活着。】
                    ——第八章《往事不可追》
                    【屋顶上有个蜘蛛正开始结网,人岂非也和蜘蛛一样?世上每个人都在结网,然后将自已网在中央。李寻欢也有他的网,他这一生却再也休想自网中逃出来,因为这网本来就是他自已结的。】
                    ——第十二章《同是断肠人》
                    在看到第八章和第十二章古龙的这两句,我就想到,第一句,是对李寻欢过去和现在的总结,怀抱相思不肯放。第二句,是对李寻欢将来的预示,停止自己给自己结网。也就是说,第十二章,便已经开始预告了全书的结尾。
                    人的任何变化都是在一个开端上慢慢延伸出的枝丫,种子是那个种子,西瓜不会长成松鼠。但每个小西瓜,每只小松鼠,又很不相同。李寻欢出生前就是李寻欢,长不出一个龙啸云来,但是李寻欢从出生的那一刻到他死亡,接受的阳光雨露,遇到的男女老少,又让他可以变成无数种李寻欢。古龙选择书写了他书中的这个。我相信书中的这个李寻欢,怀抱着过去给自己结网的同时,潜意识里一直在给自己解网。结网和解网的过程,他是有明确的自我觉察的,只是不可能诉诸语言,不可能进行逻辑分析,谁人可以?后文孙小红灌酒时对他兜头一问“你放下林诗音了吗”,想要炸出一个明确答案,她不懂对方能给她的只有呢喃。
                    看上去痴情付出十几年不变,其实一切在变,外境在变,内观在变,积累到书末似乎是给了李寻欢一个人生转折,一个感情结局,一切终止。当然,既然是书,总有最后一页纸,必须给故事一个切割过去的理由、一个展望未来的论断。其实,变化以前就在,变化从未结束,直到故事之外,一直会持续。
                    只是这种变化,又是千变万化的了。


                    58楼2019-05-12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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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你好适合去电台当小说解说员啊
                      前一章有点搞笑,后一章又有点让人感伤
                      小酒馆沉沦的那两年真是自虐,简直就是把自己往死里糟蹋,憔悴的一逼啊。。。然而阿飞又被林仙儿拐跑啦,也不能来找他


                      IP属地:浙江59楼2019-05-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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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漫漫的长夜
                        来自地府的幽灵。
                        大约就是李寻欢这个样子了。
                        【头发蓬乱,衣衫不整,看来是那么落拓、憔悴,但他的神采看来却仍然是那么潇洒,目光也亮得像是秋夜的寒星。】
                        【他的人忽然如燕子般飞起!】
                        无论外在如何落拓、心情如何沉痛,他的精神力以及精神凝聚成的武力永远是满值的。
                        【幽灵般伏在窗外,静静地瞧着他们。】
                        这个画面……黑夜,幽灵,无声无息,悬空伏在窗外,看着里面的人。
                        不知情的人看着会觉得无比恐怖,知情的看着会觉得实在实在太可怜……
                        我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一个庄园模型旁边看着这一切,很想用两根手指把小李从窗子上轻轻地撮下来……
                        可然后放哪儿呢?
                        【他就这样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也不知已站了多久,他的头发、衣服,几乎都已被露水湿透。】
                        现实生活中我只听说过一个人这么站过,在大雨里。
                        【他目光始终痴望着那小楼上的窗户,仿佛从未移动过,他看来是那么苍老、疲倦、憔悴。】
                        【他又弯下腰,低低地咳嗽着,一缕阳光照上他的头,就在这一夜间,他本来漆黑的头发,竟已被忧痛和伤感染白了双鬓。】
                        两年来,他从来没有进过这园子,到过这楼下,瞅过那母子,日日夜夜在附近保护着她,只这一夜靠近,就白了头。
                        【诗音,诗音,你并没有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你——
                        我虽不能见你的面,可是这两年来,我日日夜夜都在你附近,保护着你,你可知道吗?】
                        “你可知道吗?”——我多么渴望你知道——这才是他最想要的。爱情之所以美妙,是因为彼此知道。之所以伤人,是因为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以至于拒绝去想你知不知道。
                        至于“保护着你”,其实只是因为想要“在你附近”。
                        我心中的你不可能“对不起我”,所以,一切的错,只能是“我的错”,所以,“我不能见你的面”,只能是因为“我对不起你”。
                        我“日日夜夜都在你附近”,就只“在你附近”。不靠近,不露面。不让你知道,希望你知道。
                        小李啊,洛神也没法和你维持这样纯靠心电感应的爱情呢。
                        对于这样的李寻欢,林诗音又能怎么办呢?
                        【她听到窗外传来了一阵轻轻的咳嗽声。
                          她脸色立刻变了。
                          她整个人似乎已若然僵木,呆呆地坐在那里,痴痴地望着那窗子,目中似乎带着些欣喜,又似乎带着些恐惧——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慢慢地站了起来,走到窗口,用一只正在颤抖的手,慢慢地推开窗户,颤声道:什么人?
                          四下哪有什么人影。
                          那妇人目光茫然四下搜索着,凄然:我知道你来了,你既然来了,为可不出来和我相见呢?
                          没有人声,也没有回应。
                          那妇人长长叹了口气,黯然;你不愿和我相见,我也不怪你,我们的确对不起你,对不起你——
                          她声音越来越轻,又呆呆的立了良久,才缓缓关起窗子。】
                        她能知道的只有“你来了”。
                        她能明白的只有“我们对不起你,我不怪你”。我们,而不是我。
                        她能做的只有,缝补儿子的衣衫,纵容儿子陪她不睡到四更,无论他【真做了什么令她伤心的事,真说了什么令她伤心的话,】,因为【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这孩子是她的命。】
                        她在有限的视野和领悟中,既不知道表哥苦不堪言,也不接受丈夫妒忌发狂,更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恨。
                        我在你面前,你却看不到我。
                        她就这么坐在这个小楼里,从小时候进这个园子,一直到现在。
                        是不是和白马王子满足少女想象一样,这种女性的虚空和距离之“美”,满足了一些文艺男少年青年中年们的春梦?比科幻世界还超越我的想象,尽全力也无法理解。
                        夜尽,日出。李寻欢巡视整个李园,窗歪门斜,桌倒椅破,满地枯叶,人更是看不见一个。
                        他在门房找到一口活人,林麻子,此人正在借酒消愁。
                        多少也是故人,自然要多说几句,问问情况。
                        【落拓的中年人似乎也有些感叹道:你也老了,大家都老了,这两年来,你们日子过得还好么?】把老这个字挂嘴边的人,不会因为年纪,而是长期的心情郁结。
                        【落拓的中年人柔声道:你也用不自谦,我很了解有些人的脾气虽然不好,心却是很好的,只可惜很少有人了解他们而已。】善良的人吃苦越多,越能理解体贴别人。
                        【落拓的中年人展颜笑道;我倒不想喝酒,只想喝杯茶——你说奇不奇怪,我也居然想喝茶了,许多年来,这倒破题儿第一次。】酒鬼发现另一个酒鬼喝光了酒,没法待客,自然是十分十分理解的啦。
                        【落拓的中年人慢慢地啜着茶,忽然笑道:我以前有个很聪明的朋友,曾经说过句很有趣的话。他说,世上绝没有喝不醉的酒,也绝没有难看的少女,其实真正好的酒要年代越久才越香,真正好的女人也要年纪越大才越有味道。】虽然目前时兴起姐弟恋,但对年长女性,年轻男们未必都是李寻欢这种纯出于本能的欣赏。且年长的多数更未必有年轻的懂得。这很聪明的朋友不知是谁,年轻时闯荡江湖到处结交损友,哗哗哗哗喝酒、噼里啪啦打架的日子,多好玩啊,星星眼~~李寻欢这段话让我想起gelung对李当年“让爱出关”的分析,到底还是男人了解男人哟。不过,李寻欢在这个时间地点、这个年龄、这个心情说出这样的话,嗯,他得快点结婚,快点有李夫人,立刻,马上。
                        九月十五日原来是林诗音的生日,金钱帮五人借拜寿来踏点,送的生日贺礼真是很金很钱。
                        【落拓的中年人低低地咳嗽,目中却已露出了比刀还锐利的光芒。】敢来侵扰诗音,吃了豹子胆了。
                        李寻欢对这五人自然无惧,只是【这五人既已来了,还会有些什么人来呢?还有什么人敢来呢?】龙啸云一走了之,李寻欢处处打算。不过龙啸云应该是知道李寻欢会护着林诗音,保命没问题。
                        可是他儿子龙小云呢?林诗音是成年人,夫妻反目你丢下她,龙小云可是小孩啊!做父亲的把小孩这样丢下,算人吗?李寻欢进兴云庄时,龙啸云对他讲的每句话都很渣,尤其讲到儿子这句,简直让我毛骨悚然。
                        【龙啸云的儿子就是李寻欢的儿子,李寻欢莫说只不过教训了他一次,就算将这**杀了,也是应该的!】
                        ——第八章《往事不可追》
                        任何罪人,犯了什么错,就定什么罪,兼顾考虑环境和人情。他倒好,定罪的前提是【龙啸云的儿子就是李寻欢的儿子】,不是蠢就是坏,而且是相当蠢,相当坏。李寻欢同学,这种人,就算把命还了他,就算无限原谅他,也不能把他当朋友,当亲人。须知,人生在世,认理不认亲。
                        李园又来了个黑衣人。
                        【他身材高大而魁伟,比林麻子几乎宽一倍,但看来却丝毫不见臃肿,反而显得很瘦削矫健。他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眉斜飞,目光睥睨间,骄气逼人,颌下几缕疏疏的胡子,随风飘散。】
                        【他整个人看来显得既高傲、又潇洒,既严肃、又不羁。
                        无论谁只要瞧了他一眼,就知道他绝不会是个平凡的人。】
                        这外形,这风采,我瞬间心动!


                        61楼2019-05-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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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南62楼2019-05-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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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龙在《多情》里经常这样对小李的外貌描述搞事情
                            前一刻还说他长相平凡,后一刻就借别人的口说他风流探花郎,名不虚传,没见过这么神气的
                            前一刻说他憔悴,带着病容,后一刻又描写他目若寒星,神采潇洒
                            前一刻还写他头发蓬乱,衣衫不整,后一刻又说他身材很高,不胖不瘦,面目算得英俊
                            前一刻还写落拓,衰弱,后一刻立马眼睛深邃明亮,鼻子又直又挺
                            于是我一直坚定并且固执的脑补探花的长相是十分清俊的,不是第一眼帅哥,但是眼睛鼻子都长的极好,属于那种耐看型,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迷人~~


                            IP属地:浙江63楼2019-05-1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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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小李飞刀
                              十一岁的龙小云代母见客,大大方方地将六位客人带进李园参观,只是【身形竟已有些佝偻,全无少年人的活泼之态。】有林诗音这样的母亲、龙啸云这样的父亲,倒也不奇怪。
                              上官飞终于开口,问的是林仙儿。善于感受、想象丰富的少男,心中的女神是林诗音,因为距离刺激想象,柔弱满足保护欲。从无败绩、自命不凡的少男,心中的女神是林仙儿,因为满足征服欲和同性中的面子。是不是可以这样粗粗分类?
                              龙小云撒谎也拦不住金钱帮五人上楼侵扰林诗音,西门柔从早已藏身的楼上某处跳下,又开始甩鞭子转大圈,和转小圈的“横扫千军”诸葛刚一起画同心圆,第七第八,要争第六?一旁的黑衣人,低头看看蛐蛐斗,抬头看看七八斗,百无聊赖,屡屡叹气。老郭,就知道是你,是不是心里在暗道“小李在哪里,我要打败你”。
                              确实斗得很不精彩,金钱帮一人还背后伤人。小李飞刀出手。
                              【这人衣衫落拓,头发蓬乱,看来是那么潦倒,那么憔悴,但他的一双眼睛却比刀还要锐利。】外在从来都是外在。
                              【李寻欢淡淡道:我从不愿和人作对,却也不喜欢别人跟我作对。
                                他轻抚着手里的刀锋,悠悠道:这里并没有什么宝藏,各位徒劳往返,我也觉抱歉得很──各位走的时候,就请将带来的礼物再带走吧。】呵呵,我喜欢这句话。那堆又金又钱的什么三四斤的礼物,真是请搬走不送。
                              又一人挑战,小李看都不看,随手一刀。
                              这里小李出言和风度真是帅啊。保护模式启动。
                              上半部中,他对敌时也常这样软刀子说话,我却丝毫无感,三四百页看下来,连他的语言特色都不清楚,还屡屡嫌他话多。被众人评论启发后,才勉强从语言艺术的学理层面明白了这叫做幽默智慧处变不惊噎人于无形等等~。
                              我喜欢开启保护模式的李寻欢。
                              我还喜欢话不多但到位的李寻欢。
                              老郭心想“哎哎哎,终于到我了”,【小李飞刀果然未令我失望。今日相见,无以为敬】,把另外两个看呆了的金钱帮人物一剑刺死。四人死得都很快,很朴素。真挺没劲的,深度怀念飞欢在少林寺那次,小李逼仄之间精准投射,阿飞重伤在地冰棱刺喉,几乎同时发生,却彼此并不知道,然后含笑对视,世界只剩下你我。大美啊!
                              西门柔看过老三老四出手,决定回家去默默练功。
                              老郭继续替小李扫除战场,对阵上官飞。
                              上官飞这个狠劲,很像游龙生(我对游龙生真是念念不忘)。两人年纪外貌出身追求倒也很相近,狠辣坚持,自恋孤拔,都对同一个妖艳美妇倾心。即使他只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感觉到他和那四人有分别。
                              【黑衣人道:我剑下本来无活口,但你年纪轻轻,能接我一剑也算不易──
                                他平转剑转,轻轻在上官飞肩头一拍,道:饶你去吧!】老郭实在太帅了,如果是班主任,如果是董事长,啊!
                              【他笑声骤然停顿,瞪着上官飞道:他日你若能令我死在你手上,我非但绝不怪你,而且还会引以为傲,因为毕竟没有看错了人。】这爽朗自信,让我想到胡一刀。
                              【黑衣人挥手道:你好好干去吧,我等着你!】求入老郭门下!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黑衣人道:你记得,今日我放你,并非因为你是上官金虹之子,而是因为你自己!】这句话给老郭点睛了。目眩中。
                              李寻欢能理解老郭要分个胜败输赢,我不能理解。这有什么意思呀?
                              况且还那么激动,【霍然抬头。他灰色的脸上,似已起了激动的红晕,大声道:但这件事迟早还是要弄明的,是么?】【厉声道:我倒希望越早越好。你我一日不分高下,我就一日不能安心。】挠头,为啥不能安心啊?
                              前面第八章《往事不可追》中,李寻欢回忆曾拒绝与朋友某烈斗牛,认为【武功也是一种艺术,就算不能至臻化境,也要清淡自然】,这是我在这本书里目前看一眼便记住的唯一一句话。人与人之间,一眼可知未来。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一句可见真章。李寻欢的武功境界,从那句我便了然了。他,是武林艺术家。
                              只是,李寻欢可以理解郭嵩阳,这我一时就没法明白了。
                              至少他认为郭嵩阳是绝顶高手,能考虑到天时地利人和,不是纯较量武力,那就比一比吧。
                              终于要离开这两年来自己画的方圆几百米的圈圈了,走之前还忍不住回头向小楼上望了一眼。(突然想起小学时看过的一本奇异的译著《圈中人》。)
                              龙小云不愧是他爹的亲儿子。
                              李寻欢回头发现他眼中怨毒之色,他能瞬间变脸笑称【李大叔好】,【李大叔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还有谁来保护我们母子两人呢?】【大叔你走吧,也不必再记挂我们,我母子反正是无依无靠惯了,不必为我们担心。】
                              【李寻欢只觉心里一阵刺痛,竟不敢再抬头。
                                龙小云已高声唤道:妈,你看,李大叔刚来就要走了。
                                林诗音勉强笑了笑,道:李大叔有事,他──他不能不走的。
                                她的笑容看来是那么凄凉,那么幽怨,李寻欢此刻若是抬头看到,他的心只怕要碎了。
                                龙小云道:妈,你难道没有什么话要跟你大叔说么?
                                林诗音的嘴唇轻轻颤抖着,道:有什么话等他回来时再说也不迟。】
                              十多年前是不是经常这样分别?知道留你不住,走吧,我总归会在这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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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补一段:这章写好半个月了,想着还能再多思考深些。前日找到一位熟读各种武侠的习武之人,专门询问他对郭嵩阳的看法。果然差别明显。他说了很多之后,最后主动提出郭嵩阳可能爱上李寻欢,说那是古龙的恶趣味,不过,他能提到这点,也说明这趣味流传甚远吧。与他十分接地气的想法相比,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太形而上了,或者说太诗情画意了些。他的理解是基于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法则和一般心态,而我,因为太不明白这点,反而把郭嵩阳升华到朝圣者的高度,才能在内心接受他的作为。不过不论哪种看法,对郭嵩阳“侠”的定位还是一致的。
                              下一章的增补中我再接着细谈郭嵩阳,理清楚点。


                              64楼2019-05-1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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