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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拉电线经过私人宅基地电力人员有权私自砍伤个人的树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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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十年前我们村里进行农网改造,要新架设很多高压电塔。这就涉及到要征用部分村民的土地,或者砍伐某些村民的果木了。
当时那些架设工人挺蛮横的,他们仗着自己背后有座靠山,就不把村民们放在眼里。比如,他们派协调人员去找到某村民,说要把他的某棵橘子树给砍了,当然会给他一定补偿的。但双方还没有进一步就赔偿金额等具体问题协商一致时,架设工人就径自动手砍了那棵树。本来这名村民还打算把这棵树移植到其他地方去的,没成想就这么被直接砍了,但他势单力薄也只能忍气吞声。
再比如,架设工人要砍几兄弟家的一片果林,但高压电公司的赔偿数额并不能让他们满意。但架设工人才不管你们同意不同意,人人手持砍刀就磨刀霍霍向果林。这几兄弟也不是好惹的,纠集一帮人就和他们火拼。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调解下,几兄弟还是接受了那笔赔偿。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这件事情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解说。首先,架设高压电塔关乎该区域居民的用电需求的,即是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高压电公司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征收、征用个别村民的土地、果木。并且,村民们不应该恶意阻挠,因为个人利益是要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这也就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即使高压电公司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村民的土地、果木,也应当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用市场价格足额补偿他们的财产损失。因为,个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也并非是无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综上所述,高压电架设工人不能私自砍伐村民果木,而是应当在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后再合法地予以砍伐。


1楼2019-04-11 16:03回复


    4楼2019-04-1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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