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是在校学生,刚满18岁,现被涉嫌介绍卖淫逮捕,事情经过是这样,我朋友认识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朋友,不良朋友问他有没有认识的卖淫需要嫖娼,我朋友说不认识,然后不良朋友让他问下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人是的,我朋友问到了其中另一金姓朋友,金姓朋友说有,然后我朋友通过金姓朋友把卖**介绍给了不良朋友嫖娼,事后不良朋友给了我朋友1400元,让其付钱给他们,我朋友却先扣留了350元,然后再把剩余的钱给了姓金的,就这一次。但是后来姓金的跟卖**后来不知道怎么发生矛盾了,卖**报警,然后才知道卖**不满18岁,我朋友跟姓金的都被抓,我朋友开始不知道卖**未满18岁,是被抓后知道的,请问律师就这个事情有辩护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