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着房产证去政务大厅办理过户,结果人家不动产的柜员说我们小区没有落宗,不能办理业务。问具体原因,就告诉我说是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告知我像这种问题三原县好几个小区都是这样。目前只能等待,具体多久也没有详细说明。房产证目前仅仅只能证明房子是我们自己的,至于买卖或者抵押业务都没办法办理。历史遗留的问题不应该让我们花钱买房子的人来买单吧。
房子目前在我爸名下。听我爸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各种税,包括契税都交过。房产证99年的时候就签发了。房子从买到手一直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至于所谓的遗留问题造成无法落宗导致我们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这个后果不应该我们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