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第三条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五年之内的刑释解教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第三条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五年之内的刑释解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