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工信部在2012年4月12日发文(工信人[2012]116号文件)认可选举结果,并上报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协会获得民政部备案核准,张会生担任理事长和法人代表。但是,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聂韵也称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媒体报道说,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聂韵等人掌握。随后,张会生本人则被指“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这甚至成为攻击他“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等”的理由。
2018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张会生为代表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有理事会的选举,有主管单位的同意,有登记管理单位的备案核准,有法院的判定,照理说张会生作为第三任理事长的合法合规职务身份毫无疑问。然而,仅仅因为前任理事长宋玲个人的不认可,这一切反而成了“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的理由;宋玲等人据此理由掌握了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掌握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官网,先后自行发展了超过80家协会分支机构,开展了大量的涉企收费活动,将可能会收到数千万元的分支机构管理费用。这些费用都不在合法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监管之下。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协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之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也没有交接到张会生担任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那里,而还是由宋玲担任秘书长和惟一负责人。张会生曝料的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就发生在宋玲担任理事长兼秘书长期间。
这一切极其异常,特别反常,但明眼人恐怕一看便知究竟。
媒体报道说,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聂韵等人掌握。随后,张会生本人则被指“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这甚至成为攻击他“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等”的理由。
2018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张会生为代表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有理事会的选举,有主管单位的同意,有登记管理单位的备案核准,有法院的判定,照理说张会生作为第三任理事长的合法合规职务身份毫无疑问。然而,仅仅因为前任理事长宋玲个人的不认可,这一切反而成了“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的理由;宋玲等人据此理由掌握了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掌握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官网,先后自行发展了超过80家协会分支机构,开展了大量的涉企收费活动,将可能会收到数千万元的分支机构管理费用。这些费用都不在合法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监管之下。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协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之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也没有交接到张会生担任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那里,而还是由宋玲担任秘书长和惟一负责人。张会生曝料的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就发生在宋玲担任理事长兼秘书长期间。
这一切极其异常,特别反常,但明眼人恐怕一看便知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