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专业,转专业是需要参加考试的!官方要求如下: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① 确有专长,由本人申请,所在系(专业)推荐,经转入系(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② 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③ 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④ 根据毕业后推荐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①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② 艺术类招收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如:转文、理、外语类),其它科类录取的学生,亦不能转入艺术类; ③ 第一学期有一门或以上科目不及格者; ④ 有纪律处分记录或诚信积分低于600分者; ⑤ 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⑥ 应予退学者; ⑦ 超过学院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时间者; ⑧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注:自主招生及学考进来的学生不能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