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凌晨2时30分至2时40分,夏启光使用禁用的工具电鱼器,并穿套靴、戴头灯、携带装鱼塑料水桶在禁渔期内进入禁渔区“烟溪”电捕鱼,于2时40分被安化县森林公安局烟溪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捕获数量0.174千克。经鉴定:夏启光在烟溪水域捕捞的水产品包括光唇鱼、马口鱼、鳜鱼、泥鳅。其电鱼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72元,间接经济损失292.25元。经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安化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夏启光罚金2000元。

电力捕鱼将大量鱼类与栖息动物打死或电晕,侥幸存活下来的水生生物,无论是成体还是幼体,其神经系统均受到损害,造成畸形或丧失繁殖能力。电力捕鱼只有极少一部分鱼被电鱼者捞起来,大部分被电死的水生动植物尸体沉入水底,大量尸体腐烂分解,直接影响水质,破坏水环境。所以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电捕鱼的危害,杜绝电鱼行为,发现有人进行电捕鱼时要积极举报,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电力捕鱼将大量鱼类与栖息动物打死或电晕,侥幸存活下来的水生生物,无论是成体还是幼体,其神经系统均受到损害,造成畸形或丧失繁殖能力。电力捕鱼只有极少一部分鱼被电鱼者捞起来,大部分被电死的水生动植物尸体沉入水底,大量尸体腐烂分解,直接影响水质,破坏水环境。所以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电捕鱼的危害,杜绝电鱼行为,发现有人进行电捕鱼时要积极举报,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