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刘金生,单位:绿园区区委区政府职务:区长、区委书记、副厅级 问题性质:职务犯法
具体问题如下:
一、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举报控告绿园区政府原区长刘金生,于2001年违反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法律规定,在长春市新竹路243A号建立一栋商品楼出售,没有任何审批合法手续,违法建筑商品房出售,严重违反党中央规定,政府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建商品房出售,卖给我们48户,当时说一年左右给办理产权,现已19年没有办理产权,经过多次换届现该楼的图纸都没有,前任两个班子也去办理过产权,房地局领导答复,必须交城市配套费,大约60多万元,由于区政府不拿此款,一真没有办成。今年4月,我家楼上胡春明装修,拆除承重墙1.8米,改地热将地板刨出三个窟窿,把客厅改成卫生间,把楼板压得下沉,已经威胁到我全家的生命安全。我多次找绿园住建局,以局长王强为首未予处理,我在此楼无法生活,依据党中央的规定和法律,要求绿园区政府刘金生对他的违法建的商品楼出售应负起民事责任,按法律规定,我要求绿园区政府按拆迁征收价收回我的房屋,我到别的区买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居住。因绿园区政府某领导人和某些部门存在着严重官僚腐败,用奴隶社会的法律欺骗和统治我。我现在无法居住,楼板随时会塌陷,危害我全家生命安全。我强烈要求绿园区委区政府对违法建的商品房出售,违法党中央有关法律规定,应付起法律责任,依法按征收价收回我无法居住的房屋,我到其他地方买安全的房屋居住。
举报人:王洪涛 2019年6月10日
被举报人:刘金生,单位:绿园区区委区政府职务:区长、区委书记、副厅级 问题性质:职务犯法
具体问题如下:
一、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举报控告绿园区政府原区长刘金生,于2001年违反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法律规定,在长春市新竹路243A号建立一栋商品楼出售,没有任何审批合法手续,违法建筑商品房出售,严重违反党中央规定,政府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建商品房出售,卖给我们48户,当时说一年左右给办理产权,现已19年没有办理产权,经过多次换届现该楼的图纸都没有,前任两个班子也去办理过产权,房地局领导答复,必须交城市配套费,大约60多万元,由于区政府不拿此款,一真没有办成。今年4月,我家楼上胡春明装修,拆除承重墙1.8米,改地热将地板刨出三个窟窿,把客厅改成卫生间,把楼板压得下沉,已经威胁到我全家的生命安全。我多次找绿园住建局,以局长王强为首未予处理,我在此楼无法生活,依据党中央的规定和法律,要求绿园区政府刘金生对他的违法建的商品楼出售应负起民事责任,按法律规定,我要求绿园区政府按拆迁征收价收回我的房屋,我到别的区买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居住。因绿园区政府某领导人和某些部门存在着严重官僚腐败,用奴隶社会的法律欺骗和统治我。我现在无法居住,楼板随时会塌陷,危害我全家生命安全。我强烈要求绿园区委区政府对违法建的商品房出售,违法党中央有关法律规定,应付起法律责任,依法按征收价收回我无法居住的房屋,我到其他地方买安全的房屋居住。
举报人:王洪涛 2019年6月10日
具体问题如下:
一、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举报控告绿园区政府原区长刘金生,于2001年违反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法律规定,在长春市新竹路243A号建立一栋商品楼出售,没有任何审批合法手续,违法建筑商品房出售,严重违反党中央规定,政府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建商品房出售,卖给我们48户,当时说一年左右给办理产权,现已19年没有办理产权,经过多次换届现该楼的图纸都没有,前任两个班子也去办理过产权,房地局领导答复,必须交城市配套费,大约60多万元,由于区政府不拿此款,一真没有办成。今年4月,我家楼上胡春明装修,拆除承重墙1.8米,改地热将地板刨出三个窟窿,把客厅改成卫生间,把楼板压得下沉,已经威胁到我全家的生命安全。我多次找绿园住建局,以局长王强为首未予处理,我在此楼无法生活,依据党中央的规定和法律,要求绿园区政府刘金生对他的违法建的商品楼出售应负起民事责任,按法律规定,我要求绿园区政府按拆迁征收价收回我的房屋,我到别的区买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居住。因绿园区政府某领导人和某些部门存在着严重官僚腐败,用奴隶社会的法律欺骗和统治我。我现在无法居住,楼板随时会塌陷,危害我全家生命安全。我强烈要求绿园区委区政府对违法建的商品房出售,违法党中央有关法律规定,应付起法律责任,依法按征收价收回我无法居住的房屋,我到其他地方买安全的房屋居住。
举报人:王洪涛 2019年6月10日
被举报人:刘金生,单位:绿园区区委区政府职务:区长、区委书记、副厅级 问题性质:职务犯法
具体问题如下:
一、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举报控告绿园区政府原区长刘金生,于2001年违反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法律规定,在长春市新竹路243A号建立一栋商品楼出售,没有任何审批合法手续,违法建筑商品房出售,严重违反党中央规定,政府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建商品房出售,卖给我们48户,当时说一年左右给办理产权,现已19年没有办理产权,经过多次换届现该楼的图纸都没有,前任两个班子也去办理过产权,房地局领导答复,必须交城市配套费,大约60多万元,由于区政府不拿此款,一真没有办成。今年4月,我家楼上胡春明装修,拆除承重墙1.8米,改地热将地板刨出三个窟窿,把客厅改成卫生间,把楼板压得下沉,已经威胁到我全家的生命安全。我多次找绿园住建局,以局长王强为首未予处理,我在此楼无法生活,依据党中央的规定和法律,要求绿园区政府刘金生对他的违法建的商品楼出售应负起民事责任,按法律规定,我要求绿园区政府按拆迁征收价收回我的房屋,我到别的区买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居住。因绿园区政府某领导人和某些部门存在着严重官僚腐败,用奴隶社会的法律欺骗和统治我。我现在无法居住,楼板随时会塌陷,危害我全家生命安全。我强烈要求绿园区委区政府对违法建的商品房出售,违法党中央有关法律规定,应付起法律责任,依法按征收价收回我无法居住的房屋,我到其他地方买安全的房屋居住。
举报人:王洪涛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