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区停车收费公告
广大市民:
为了提高道路使用效能,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有效缓解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根据金寨县发改委“金发改(2018)36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9月15日上午8:00起,对金寨县城区道路路边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第一批:将军大道(一类)、梅山湖路(一类)、悬剑山路(二类)、洪家河路(三类)、天堂寨路(三类)、梅南路(二类)、金寨路(三类)、流波路(三类)、丁埠路(三类)、南溪路(三类)
二、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自每天早上8:00分至晚上20:00分,其它时间停放免费;
三、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后每半小时2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二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后每半小时1.5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每半小时1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四、免收范围
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特种车辆。
五、收费单位
金寨凯达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2018】360号)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寨县公安交管大队
2019年9月4日
广大市民:
为了提高道路使用效能,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有效缓解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根据金寨县发改委“金发改(2018)36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9月15日上午8:00起,对金寨县城区道路路边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第一批:将军大道(一类)、梅山湖路(一类)、悬剑山路(二类)、洪家河路(三类)、天堂寨路(三类)、梅南路(二类)、金寨路(三类)、流波路(三类)、丁埠路(三类)、南溪路(三类)
二、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自每天早上8:00分至晚上20:00分,其它时间停放免费;
三、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后每半小时2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二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后每半小时1.5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每半小时1元,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四、免收范围
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特种车辆。
五、收费单位
金寨凯达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2018】360号)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寨县公安交管大队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