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湖南省各级领导你们好!
本人在常宁市常荫路与东一环交叉处东方水岸明珠6期,预售证号为2018-031,开发企业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得一处房产。本人在签合同之前,再三和销售员李振华确认以后是否存在别的收费问题,并得到肯定答复,是以后不存在任何交费问题。于是签下被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杨姓经理做过手脚的阴阳合同(水岸明珠6期购房业主可以作证,每位业主都是被套路签的合同)。东方水岸明珠6期于2019年8月26日陆续交房,发现开发商至今无如下证书文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2、《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4、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5、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6、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7、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还强迫广大业主收房(说不收过了9月30日就默认自动收房)。
同时还发现存在违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和公示的费用,以及在价外敲诈性重复收费等价格行为。购房时,市民都是按照住建局提倡买有预售证的正规楼盘,现在买后交房时,办了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水岸明珠6期兴龙房地产公司在房价之外又单独收取天价水电等费用,如:有线代办费每户6元/平方、天然气代办费每户2160元/户、入户门/单元门代办费1800元/户、水电代办费(包括未经公示也未经广大业主同意的,水二次增压费和1000V专变变压器费)12950元/户,等费用。常宁其他有预售证的楼盘又没有收,难道一市有二个政策?还是监管不到位?还是...??而且开发商声称不交钱就不给房屋钥匙。
咱们也是响应国家城镇化号召还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同时也是为了让下一代有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花了辛辛苦苦十几年的积蓄付了个首付。可看着黑心的开发商,敲诈的这近2万元的费用。它几乎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农民工,好几个月不吃不喝的血汗钱。却还不知道后期还有什么敲诈性收费在等着。
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上种种,公然违背国家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公然敲诈坑害老百姓血汗钱。还有没有天理,天理何在。
还恳请湖南省各级领导,为我们广大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做主,帮忙查明原因严惩黑心开发商。还我们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
本人在常宁市常荫路与东一环交叉处东方水岸明珠6期,预售证号为2018-031,开发企业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得一处房产。本人在签合同之前,再三和销售员李振华确认以后是否存在别的收费问题,并得到肯定答复,是以后不存在任何交费问题。于是签下被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杨姓经理做过手脚的阴阳合同(水岸明珠6期购房业主可以作证,每位业主都是被套路签的合同)。东方水岸明珠6期于2019年8月26日陆续交房,发现开发商至今无如下证书文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2、《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4、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5、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6、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7、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还强迫广大业主收房(说不收过了9月30日就默认自动收房)。
同时还发现存在违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和公示的费用,以及在价外敲诈性重复收费等价格行为。购房时,市民都是按照住建局提倡买有预售证的正规楼盘,现在买后交房时,办了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水岸明珠6期兴龙房地产公司在房价之外又单独收取天价水电等费用,如:有线代办费每户6元/平方、天然气代办费每户2160元/户、入户门/单元门代办费1800元/户、水电代办费(包括未经公示也未经广大业主同意的,水二次增压费和1000V专变变压器费)12950元/户,等费用。常宁其他有预售证的楼盘又没有收,难道一市有二个政策?还是监管不到位?还是...??而且开发商声称不交钱就不给房屋钥匙。
咱们也是响应国家城镇化号召还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同时也是为了让下一代有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花了辛辛苦苦十几年的积蓄付了个首付。可看着黑心的开发商,敲诈的这近2万元的费用。它几乎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农民工,好几个月不吃不喝的血汗钱。却还不知道后期还有什么敲诈性收费在等着。
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上种种,公然违背国家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和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公然敲诈坑害老百姓血汗钱。还有没有天理,天理何在。
还恳请湖南省各级领导,为我们广大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做主,帮忙查明原因严惩黑心开发商。还我们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业主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