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樵:诗钟并不难
一、什么是诗钟
诗钟作为一种文字游戏,起源于改诗,是旧时代学堂中练习作诗的一种方法——老师让学生改律句、绝句之诗而为两比偶句,既可培养分析综合诗意的能力,又可借助于必须对偶的限制,训练灵活用字的技巧。久而久之,文人相聚时,也就很自然地会以这种大家都熟悉的方式再增加一些技法上的限制来斗智、斗捷、斗腹笥深浅,由此就形成了诗钟这一高雅而又有趣的文字游戏。
二、诗钟的格与律
从上面的陈述可知,诗钟无论是从其起源或是功用来看,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对联其实是大有区别的,因而也就会有一些从属于其竞技目的的与普通对联不一样的规则与要求。
这些要求就体现在诗钟的各种“格”里。诗钟的格笔者见过的有名目的就超过七十种,听起来很吓人,但其最基本的格式也就两种,一是嵌字体中的正格,二是咏物体中的分咏格,其余格式都是基于此两种格敷演而来的。因此,只要掌握了这两种基本格式,其余的不管如何变化,都足以应付。关于这两种格式,前人有简明的定义:
限字体,“大率限两字不对者,分嵌于两句中第几字,其用三字、四字以至七八字者,则苛政也,变体也。”
——这段话有两重意思:一是说嵌字格诗钟分两种,一种为正体,“限两字不对者”分嵌于两句中第几字(注意“限两字不对者”六个字);一种为变体,嵌字在三字以上,并认为三字以上的嵌字格是苛政(言下之意是不提倡多做)。正体包括一唱(题字分嵌第一顺位)、二唱(题字分嵌第二顺位)、三唱(题字分嵌第三顺位)……类推至七唱(题字分嵌第七顺位)。
分咏格,“诗钟题有咏一事一物者,有咏两物者,然总以咏一事一物且咏不伦不类之两事物为此体之正宗”。
——注意最后一句“总以咏一事一物且咏不伦不类之两事物为此体之正宗“。以咏的方式作为拟题要求的格式后来还发展出了合咏格,晦明格等其它格式,但只要分咏能做了,就都不是问题。
诗钟的律也同样简单,因为诗钟是从改诗演化而来的,因此,钟律用的就是诗律,并无特别规定的钟律存在。只要在诗律里尽量避免出现孤平句式就行了。
诗钟的规则原本就是这么简单,至于后来”诗钟理论家“们强加给诗钟的这”忌“哪”忌“,以至时时弄得”古人犯了今人规“,真心地不用太当一回事。向前贤学习(就如近十几年对联界所做的一样),将”理论家“们晾一边儿去,轻轻松松地玩,快快乐乐地玩就对了!
三、关于钟忌
给诗钟玩家立忌,肇始于唐景崧先生,他在《诗畸》里归纳了诗钟“八忌”,此后立忌之人众多,杂说纷陈,而一脉相承地发展下来的有陈海瀛先生的“诗钟十二忌”、陈涓音先生的“诗钟十五忌”、最近又出现了一位陈茅先生在大力鼓吹“诗钟二十二忌”。而其中陈海瀛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提出的“诗钟十二忌”更是作最为某地区的流行范式而为人力捧,直至于到了触忌即死的地步,而所谓诗钟很难,诗钟很死板之类的错误认识亦因此而生。其实即使是这最为流行的所谓范式,其提出之初就并不严谨,且多有错讹,与两百多年诗钟史里可应证之理论与实践更多有相悖处。如果我们对整个诗钟史有个概略的了解,稍微多读几部前人留下的诗钟集子(最好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流派的集子都涉猎一下),就不难发现,诗钟完全没有这么多的忌,也不必要将这些忌太当回事。因此,诗钟也就完全不是想像中的那么难。
为了破除初习吟友对对诗钟各种忌的迷信或者说畏惧,笔者将“诗钟十二忌”的内容陈列如下,并作简略点评。目的是让大家明白,这些东西真不值得迷信,更不值得因之而产生畏难情绪而远离诗钟。
1、动静无别。以动对静,不能相称,诗钟谓此病为“内外科”。如“越职悔陈言事疏,好官笑剩买山钱”句,以“越”对“好”就不相称了。
叶按:若钟题为《越/好一唱》,这比句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前面说过,嵌字体正格诗钟,要求题字“取两字不对者”,由此形成了这一格诗钟由题字、钟眼、眼字三个概念组成的技术体系,这一体系在涉及题字处理的地方,对仗可以放得很宽,乃至于可以“题字”不对仗,只对“钟眼”(关于题字、钟眼、眼字三种概念的关系,请参阅笔者发表于北线公众号之《建除正格诗钟里“钟眼”与“题字”的对仗问题》)。
2、虚实难称。以虚对实,虽非大错,然未可为法。如“遂非我见承平远,亦既人怜少小孤”句,“远”字虚,“孤”字实,终觉不妥。
叶按:恕才拙,真心不知道“孤”字为什么就实了。依笔者理解,作者的意思可能是认为“远”为形容词,是静字;“孤”为动词,是动字。静为阴为虚,动为阳为实,只是这弯绕得有些大。这里,先不说动词(动)可与形容词(静)相对是对仗的基本法则之一,只就不分具体情形,一概反对动静相对,也是很可笑的。事实上,在实际的应用中,有些形容词与动词的区别是很模糊的,单从语感上
一、什么是诗钟
诗钟作为一种文字游戏,起源于改诗,是旧时代学堂中练习作诗的一种方法——老师让学生改律句、绝句之诗而为两比偶句,既可培养分析综合诗意的能力,又可借助于必须对偶的限制,训练灵活用字的技巧。久而久之,文人相聚时,也就很自然地会以这种大家都熟悉的方式再增加一些技法上的限制来斗智、斗捷、斗腹笥深浅,由此就形成了诗钟这一高雅而又有趣的文字游戏。
二、诗钟的格与律
从上面的陈述可知,诗钟无论是从其起源或是功用来看,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对联其实是大有区别的,因而也就会有一些从属于其竞技目的的与普通对联不一样的规则与要求。
这些要求就体现在诗钟的各种“格”里。诗钟的格笔者见过的有名目的就超过七十种,听起来很吓人,但其最基本的格式也就两种,一是嵌字体中的正格,二是咏物体中的分咏格,其余格式都是基于此两种格敷演而来的。因此,只要掌握了这两种基本格式,其余的不管如何变化,都足以应付。关于这两种格式,前人有简明的定义:
限字体,“大率限两字不对者,分嵌于两句中第几字,其用三字、四字以至七八字者,则苛政也,变体也。”
——这段话有两重意思:一是说嵌字格诗钟分两种,一种为正体,“限两字不对者”分嵌于两句中第几字(注意“限两字不对者”六个字);一种为变体,嵌字在三字以上,并认为三字以上的嵌字格是苛政(言下之意是不提倡多做)。正体包括一唱(题字分嵌第一顺位)、二唱(题字分嵌第二顺位)、三唱(题字分嵌第三顺位)……类推至七唱(题字分嵌第七顺位)。
分咏格,“诗钟题有咏一事一物者,有咏两物者,然总以咏一事一物且咏不伦不类之两事物为此体之正宗”。
——注意最后一句“总以咏一事一物且咏不伦不类之两事物为此体之正宗“。以咏的方式作为拟题要求的格式后来还发展出了合咏格,晦明格等其它格式,但只要分咏能做了,就都不是问题。
诗钟的律也同样简单,因为诗钟是从改诗演化而来的,因此,钟律用的就是诗律,并无特别规定的钟律存在。只要在诗律里尽量避免出现孤平句式就行了。
诗钟的规则原本就是这么简单,至于后来”诗钟理论家“们强加给诗钟的这”忌“哪”忌“,以至时时弄得”古人犯了今人规“,真心地不用太当一回事。向前贤学习(就如近十几年对联界所做的一样),将”理论家“们晾一边儿去,轻轻松松地玩,快快乐乐地玩就对了!
三、关于钟忌
给诗钟玩家立忌,肇始于唐景崧先生,他在《诗畸》里归纳了诗钟“八忌”,此后立忌之人众多,杂说纷陈,而一脉相承地发展下来的有陈海瀛先生的“诗钟十二忌”、陈涓音先生的“诗钟十五忌”、最近又出现了一位陈茅先生在大力鼓吹“诗钟二十二忌”。而其中陈海瀛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提出的“诗钟十二忌”更是作最为某地区的流行范式而为人力捧,直至于到了触忌即死的地步,而所谓诗钟很难,诗钟很死板之类的错误认识亦因此而生。其实即使是这最为流行的所谓范式,其提出之初就并不严谨,且多有错讹,与两百多年诗钟史里可应证之理论与实践更多有相悖处。如果我们对整个诗钟史有个概略的了解,稍微多读几部前人留下的诗钟集子(最好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流派的集子都涉猎一下),就不难发现,诗钟完全没有这么多的忌,也不必要将这些忌太当回事。因此,诗钟也就完全不是想像中的那么难。
为了破除初习吟友对对诗钟各种忌的迷信或者说畏惧,笔者将“诗钟十二忌”的内容陈列如下,并作简略点评。目的是让大家明白,这些东西真不值得迷信,更不值得因之而产生畏难情绪而远离诗钟。
1、动静无别。以动对静,不能相称,诗钟谓此病为“内外科”。如“越职悔陈言事疏,好官笑剩买山钱”句,以“越”对“好”就不相称了。
叶按:若钟题为《越/好一唱》,这比句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前面说过,嵌字体正格诗钟,要求题字“取两字不对者”,由此形成了这一格诗钟由题字、钟眼、眼字三个概念组成的技术体系,这一体系在涉及题字处理的地方,对仗可以放得很宽,乃至于可以“题字”不对仗,只对“钟眼”(关于题字、钟眼、眼字三种概念的关系,请参阅笔者发表于北线公众号之《建除正格诗钟里“钟眼”与“题字”的对仗问题》)。
2、虚实难称。以虚对实,虽非大错,然未可为法。如“遂非我见承平远,亦既人怜少小孤”句,“远”字虚,“孤”字实,终觉不妥。
叶按:恕才拙,真心不知道“孤”字为什么就实了。依笔者理解,作者的意思可能是认为“远”为形容词,是静字;“孤”为动词,是动字。静为阴为虚,动为阳为实,只是这弯绕得有些大。这里,先不说动词(动)可与形容词(静)相对是对仗的基本法则之一,只就不分具体情形,一概反对动静相对,也是很可笑的。事实上,在实际的应用中,有些形容词与动词的区别是很模糊的,单从语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