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社区矫正这项工作处于一个极不正常的状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根本没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事业、一项严肃的工作,制度建设极其混乱,说好听的是百花齐放、实则千奇百怪状况百出,第一个地方一个样,缺乏统一制度和指挥,区县之间都难以协作。各级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思想状态也很成问题,想起追责来害怕,一点也不想多管,巴不得把社矫人员都关进监狱,荣誉感和使命感荡然无存;可另一方面又天天幻想着社区矫正能让自己穿警服挂警衔涨工资,做着不切实际的清秋大梦,一被人点醒就恼羞成怒。这种畸形状态,能干好什么?我看,只有全国人大的立法能拯救这项工作,目前媒体透露的部分条款就非常好,让社区矫正回归本质,彻底否定了刑罚执行说,加强机构建设,明确制度流程,为实现权责一致打牢基础,起到了正本清源激浊扬清的作用。早晚各位会明白一点,保护社矫人员的合法权利就是保护你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