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承钢对处级领导陈东辉临摹、伪造签名提取专家费、劳务费的调查、处理结果
河北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简称河钢承钢)纪检监察部核查结果:存在专家评审费发放程序不规范和签字的过程存在不规范问题;2015年,经承钢党委研究决定,已进行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3000元。
河钢承钢钒钛事业部原处级领导陈东辉临摹、伪造专家签名,支取“专家费”4.5万元。其中有2013年8月中旬的会议“专家费用”3.5万元,到了2014年12月底才伪造签字并补发。这些专家、学者分别工作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钢铁研究总院、东北大学、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科研、管理机构或院校,以及首钢总公司、中航集团航空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钒业公司等知名企业。他们的职务有副会长、所长、秘书长和总工。
另外,2014年9月,陈东辉还伪造了“临时用工”表,搜集了临时工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等信息后,找人代签字,提取了3万元(税后)劳务费。
陈东辉用伪造手段提取专家费、劳务费共计7.5万元。
河北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简称河钢承钢)纪检监察部核查结果:存在专家评审费发放程序不规范和签字的过程存在不规范问题;2015年,经承钢党委研究决定,已进行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3000元。
河钢承钢钒钛事业部原处级领导陈东辉临摹、伪造专家签名,支取“专家费”4.5万元。其中有2013年8月中旬的会议“专家费用”3.5万元,到了2014年12月底才伪造签字并补发。这些专家、学者分别工作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钢铁研究总院、东北大学、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科研、管理机构或院校,以及首钢总公司、中航集团航空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钒业公司等知名企业。他们的职务有副会长、所长、秘书长和总工。
另外,2014年9月,陈东辉还伪造了“临时用工”表,搜集了临时工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等信息后,找人代签字,提取了3万元(税后)劳务费。
陈东辉用伪造手段提取专家费、劳务费共计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