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执中通篇只讲了一个主要论点,就是一方为了另一方放下一切去大城市会觉得是牺牲,所以不要去。然后拿母亲吃鱼头的例子类比了。
其实稍微细想一下,黄执中是偷换了概念,虽然这是一种技巧。
首先,母亲把鱼肉让给孩子,这确实是母亲牺牲,孩子受益,而这种一方牺牲一方受益的前提是一份利益对应两个候选的受益人。同吃一条鱼所以为了孩子好,母亲牺牲,孩子受益,孩子是没有任何牺牲的。
但是,这题里,伴侣一样是放下了一切,也是牺牲了,换来的是大城市里的好工作。而我放下一切跟伴侣去大城市,受益的不只是伴侣,我自己也受益了呀!大城市的好工作不止一份,而我和伴侣在一起也是互相取暖互相受益呀!所以根本就不是黄所说得一方牺牲让一方受益的情况。
也正如詹青云说的,黄是把自己默认为为了对方做事就是牺牲,而这道辩题出现,其实就是有这么一个机遇我可以放弃当下去大城市,我是和伴侣一起去,还是让伴侣自己去我留下。
其实稍微细想一下,黄执中是偷换了概念,虽然这是一种技巧。
首先,母亲把鱼肉让给孩子,这确实是母亲牺牲,孩子受益,而这种一方牺牲一方受益的前提是一份利益对应两个候选的受益人。同吃一条鱼所以为了孩子好,母亲牺牲,孩子受益,孩子是没有任何牺牲的。
但是,这题里,伴侣一样是放下了一切,也是牺牲了,换来的是大城市里的好工作。而我放下一切跟伴侣去大城市,受益的不只是伴侣,我自己也受益了呀!大城市的好工作不止一份,而我和伴侣在一起也是互相取暖互相受益呀!所以根本就不是黄所说得一方牺牲让一方受益的情况。
也正如詹青云说的,黄是把自己默认为为了对方做事就是牺牲,而这道辩题出现,其实就是有这么一个机遇我可以放弃当下去大城市,我是和伴侣一起去,还是让伴侣自己去我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