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雪吧 关注:219贴子:12,127

090915==【同人】※王的男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呃,终于能让我ALL秀一次了,哈哈……


1楼2009-09-15 11:25回复
    文案: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曾羡慕过他对哥哥的宠溺,只为讨他的欢喜,掩了原本的性情,一举一动都在学着哥哥,到头来还是抵不过一件物品,被他转手给了另一个人;
    也许人生就这样了,他学会在别人身边撒娇嬉笑,学会用自己去蛊惑别人,只要是他的愿望,又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
    忽略掉他眼中偶尔出现的波澜,将生命也双手献到他的手上,只想最后问一次:如果是我先看到你的,你是不是就会先爱上我?像个情人那般爱我?


    2楼2009-09-15 11:31
    回复

            “小子,再哭我就杀了你!”其中一个大汉恶狠狠地瞪向那小孩,他那副平常就很吓人的面孔更显得狰狞,小孩哭得更厉害了。
            见威胁起不了作用,俩人凑在一起商量了起来,俊秀听得隐隐约约地,好像是要去什么人的府上要钱。看样子俩人达成了共识,又回头扫了一眼,俊秀吓得缩了回去,只听见闷响一声,随即便没了小孩的哭声。待脚步声渐渐远去,俊秀才偷偷地爬出来。
            锦衣小孩倒在地上,仿佛睡着了般,俊秀推了推他,手上却黏糊糊地一片。定睛一看,竟然是红色的,锦衣小孩的额头上正往外汩汩地流着血。俊秀不时没见过人死去,还有其他的乞丐因为乞讨经常被人打得浑身是血。但是他却害怕起来,刚见面的这个漂亮小孩会此刻悄无声响地死去。他将自己身上补了许多洞的衣服硬生生地撕出一条来,又在供桌上的香炉里倒出了一把香灰擦在锦衣小孩的头上,再把布条给他包了起来。血慢慢地开始凝固起来,他又在庙门口紧张得等着在中回来。
            好一阵,在中怕俊秀饿坏了,几乎是跑着回到破庙,正对上俊秀在门口的焦急等待。
            俊秀也顾不上肚子饿,抓过在中的手便冲到锦衣小孩的身边,眼睛红红地望着在中:“哥,他被两个坏人抓了回来,额头还被打破了,我们救救他吧。”
            在中看看睡着的小孩,突然狠下心抓起俊秀朝庙门外走去。这种闲事不是他们乞儿所管得了的,要是被归来的大汉抓住,指不定会被暴打得奄奄一息的,要是不被抓住,躺在地上动也没动的小孩,侥幸救了出去,要是中途死去,这杀人的罪名还得是他们俩人扛上。
            俊秀自然没有在中想得深远,频频回头看着地上的小孩,突然发狠甩开在中,跑回了破庙。
            “哥,你不救他,我自己救。”孱弱的小身板颤颤巍巍地想背起地上已然失去生气的人。
            在中看看异常坚定的俊秀,跺了跺脚,只得跑了回去,推开俊秀,将地上的人背在自己背上,大步朝庙外跑去。
            俊秀望着树顶上的纸鸢微微地叹了口气,果然还是抓不到的,就如同那人的心。
            “你在做什么?”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俊秀迅速整理好那一闪而逝的伤感,回头展现一个灿烂的笑容。
            “怎么是你?”见到有天的他,突然垮下了小脸。“还以为是允浩呢。”
            小声地嘟嚷让有天心中烧起了一阵火,他钳制住俊秀的双肩,那双晶莹的眸子在见到他后暗淡无光。“不想活了么?王的名字是你可以叫的么?”
            俊秀却甜甜地一笑:“为什么不可以叫?朴少爷的名字金贵,小人叫不起,可王是特许小人叫他的名字。”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有天有些恨铁不成钢。
            俊秀自嘲地一笑,推开他的双手:“你送我进宫,不就是要我变成这个样子么?我做得好,少爷你还没嘉奖我呢?”说完,摊开手凑到有天面前。
            “俊秀……”面对这样的俊秀,有天突然失去了力气,想了许久才吐了一句出来:“可你这般张狂会没有好下场的,你可知朝臣们都在开始议论了,就算王再宠你,也……”
            “也会下令处死我的,对吧?”俊秀打断了有天的话,敛了笑容:“其实你我心里都明白,王之所以这么做的真实原因。”
            “可你……”
            “朴少爷,我金俊秀的价值不就在于此么?也许你当初收留我,没想过要我这般的回报,但我很高兴,我还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说罢,俊秀直视着有天,他蠕动着唇,却始终没有再说一个字,俊秀心中淡淡地叹了一声,转身朝林外走去。
            “你将我送给他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般的结果,都是已经安排好的,哪有我走岔的路?”
            夹在风涛中的话语带着丝丝的埋怨。


      7楼2009-09-15 11:35
      回复
        七、风波
        有天的担心没有过几日,朴府的大门终被打破,一干人等声泪俱下地跪在了前院内。
        据传被弹劾的这几日,俊秀在宫中又做下了罪大恶极的事情来,他竟然将一名怀有身孕的小宫女乱棍打死。王没有后,只有一位玉贵妃,后宫之内极少有人能承恩泽,更别提是怀有龙种的人存在。这位小宫女本是伺候王起居的,竟然在一次酒后被王临幸,最近意外泄露了自己怀有身孕的事情。后宫的可怕争斗迅速开始蔓延,在有心人的挑拨下,俊秀竟然将她活活打死,等于活活地打死了王的第一个子嗣。此事更是惊动了一向不闻世事,只顾念佛的老太后,王为了平复太后的怒意,已经下旨将俊秀软禁在宫中。而前朝听到风吹草动的左相派人立即又上了奏章,偏偏王是留中不批不处置。
        尔后众人想到,金俊秀原本是朴府的下人,被朴有天进献给王,便带着一大堆人马,也抛却了一张张老脸,集体跪在朴府前院,要有天想办法除掉俊秀这个祸国殃民的祸水。
        朴老爷被气得脸色铁青,将自己关在书房不理任何人,李管家见事情越闹越大便急匆匆地跑进来禀告有天。
        那些人算起辈分来,每个都是他的叔伯爷爷辈的,况且如此折腾,府外的百姓都议论纷纷,开始传言有天是故意进献了个祸水给王,就是想把持朝政。
        那个人怎么会突然就变了模样呢?脑海里回想起那日踏春,他与王的热吻,分明是一枝白莲,奈何入宫后就娇艳如桃?有天站在窗前,紧缩眉头,在中就在窗外默然地看着他。
        他也知道,俊秀这次恐怕是在劫难逃了,有天可以救他么?如果可以,他愿意带着俊秀重新做回百家讨饭的小乞儿。
        他还清楚的记得,那个冬日的深夜,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他刚从一户成亲人家那里讨到一口热粥。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到有这么多米饭,还是热的粥了,闭上眼睛闻着,那股特属稻米的清香味被吸入鼻中,许多以前他还拥有一个家的时候,他的母亲曾带着慈祥宠溺的笑容亲手为他盛上一碗热粥。
        “在中啊,吃饭了哦!”他对自己说道,就像母亲每日对自己说的那般。
        他不似其他乞丐般拿到就狼吞虎咽,即使是沦落为乞儿,他的母亲也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从小对他有着良好的教养。他开始细嚼慢咽起来,漆黑的巷子深处却突然传来一阵婴儿惊天动地的嚎啕大哭。
        打更的人刚经过这里,他显然也听到婴儿的哭声,但也许是看过太多这样的事情,他只是顿了顿脚又继续向前走去。在中也自顾吃着自己碗里的热粥,自从跌落到最低层之后,还有什么悲惨的事情是没有见过呢?
        婴儿的哭声越来越大,在中皱紧了眉头,这般寒冷的深夜里,应该是被抛弃的孩子吧。也许是想哭上一哭,把狠心的父母哭回来,可是他哪里知道,既然父母已经狠心抛下,又怎么会轻易回头。
        就像他的父亲,落魄之时幸得母亲的救助,他说,糟糠之妻不下堂。然而最后呢?当他终于取得一星半点的功名时便将为他掏空家财、又身患重病的母亲一脚踢开。母亲苍白的容颜对他浮现出往常的笑容,她说,在俊,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父亲又娶了一个更有财势的女人,在母亲还没闭上双眼的时候,他穿着大红的新郎服将新娘娶进了门。母亲垂下的手,不肯瞑目的双眼一直望着前方,在中他知道,母亲是在等着父亲,等着父亲来看她最后一眼。
        新母极为不喜欢在中,他也不肯称她为母亲,终于有一天他被父亲赶出了家门。高高的红色大门,红色的大灯笼,还有以前挂着的金府,如今换成了韩府。在中对着它说,从此之后,韩在俊便不在这世上了,这世上只有一个金在中。他随了母亲的姓氏,他只为了母亲而活,母亲苍白的容颜,枯枝般的手抓住他说,在俊啊,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几年前的往事了,在中对手中捧着的碗微微一笑,因为信守对母亲的承诺,所以即使是做了乞儿,他也要活下去。
        深夜的路边,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偶尔传来的狗吠声。
        怎地不对,那个婴儿的哭声似乎消失了,难道是被父母接回去了么?在中放下手里的碗,朝漆黑的巷子看了看,寒风一阵吹来,他缩了缩脖子。他知道,若要生存,便不能多管闲事,但突兀的冷静让他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原地跺了两步,他将碗带上快步朝巷子深处跑去。
        被乌云遮住的月亮只留下点点的光芒,小小的包裹纹丝不动地被放置在路边。在中小心翼翼地拨开外面薄薄的小棉袄,一张被冻得乌紫的小脸出现在他眼前。是那个婴儿,在中心中一紧,探了探他的呼吸,还好,还有微弱的气息。这般寒冷的天气,这个婴儿怕是被冻坏了。
        将他抱在怀里,在中用自己单薄的衣裳裹紧婴儿,轻轻地拍着他的小脸。月光下他的小模样倒是极为俊秀,在中将他冰冷的小脸贴在自己脸上,轻声地说着:“快点醒来吧,醒来了你就是我的俊秀,俊秀,哥的小俊秀,你千万要醒过来。”
        俊秀从梦中惊醒过来,他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时候了。他是被哥捡到,被哥用一碗热粥,哥的体温将他救活过来的。自从到了朴府,他虽然是做些杂役,但他也没有再挨过冻,今天却无端梦起了那个时候。
        抬头望去,窗户被关得死死的,屋子里也是一片漆黑,他甚至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夜晚。
        他被关进这个冷宫里是第几天,他也不知道,所有的门窗都被从外面钉死,只是会有人给他送饭进来,他开始的时候还会计算这是第几顿,这是第几天,到后来他也倦了,便没再算了。
        也许他的路快到头了,从被带进来的时候他便知道。这是一个阴谋,无论他怎么躲,也不会躲掉的阴谋,王这次是不会救他的。倒不是因为他让王失去了第一子嗣,所有人都清楚,那个宫女并没有怀孕,但的确是死在他的手上。
        在黑暗中一阵摸索,终于摸到那个东西,俊秀将它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不是谁都可以动的。死去的宫女正是因为偷拿了俊秀的这个宝贝,被他下令乱棍打死。一切十分巧合,明眼一看便知道是实现安排好的折子戏,幕后主使的是谁并不重要,无论是不是这一次,他总会有这道迈不过去的坎。
        王从来要的就不是一个情人,而是一个可以肆意指鹿为马的活水,一个可以引出不忠于他,结党营私,把持朝政的左相一派所有人的棋子。


        14楼2009-09-15 11:41
        回复

                会是什么东西,有天有些好奇地将那竹签拖了出来,未料想这只是冰山一角,一用劲后面的全部都被拖到了阳光下。
                一堆竹签,还有泛黄的缎布,布满灰尘早已看不出当初的纯白。竹签长长短短,上面还有些深深的颜色,仔细看来像是血迹。脑海里仿佛想起那个人在灯下用尽心思地去粘莲花花灯,一点一点地粘着,偶然不小心被消尖的竹签划过手心渗出点点的红迹。这缎布过了这么许多年仍旧有手感,想来价格不菲,可俊秀那时不过是个小杂役,该是省下了多少的工钱去买了这布料。
                俊秀……自从不见了他的笑脸,他才开始怀念起那个可爱的小人儿。若是时间能倒回,那时的有天必定会收下你手中的莲花花灯,但世上的事情并不是他想便可以实现的。
                允浩摒退身边所有的人,缓步走进这间被他亲自下令封闭的冷宫。月光随着他的身影倾泻进来,他接过内侍递来的灯笼四处寻找着那个小人儿。这间被他亲自下令封死的冷宫,曾经的他只想要找个祸水,能帮自己牵扯出不愿臣服,对自己有二心的人来,无意间在朴府见到他,说不出的悸动,只是想把这个人带到自己的身边,好好疼惜。嘴角扬起一丝苦笑,明明是想好好疼惜的人,最终还是走上了自己原本安排好的绝路。
                在窗台下面的角落里允浩才找到已经沉睡的小人儿,此刻的他脸上犹挂着泪珠,红肿起来的双眼,脸上却散发出冷冷的疏离感。他抱着双脚,窝在窗台上,头搭向朝允浩的一方。
                手指抚上熟悉的眉眼,褪去了在他面前刻意的妖娆,苍白得像初见时的孩子模样。你在我面前的所有伪装,不过是因为他而已,难道我会不知么?却不想点破你,只因你的真实情绪唯独属于我。你的刻意妖娆,刻意讨好,刻意的开怀笑容,都不属于他,专属于我。
                将他小心翼翼地揽进自己怀里,一遍又一遍地吻着他的发丝,俊秀,你可知我是真的后悔了……
                熟悉的怀抱却不是他想要的人,俊秀搭在他肩后的双眼缓缓地睁开,远处散落成枯叶般的花灯在这一室清辉中慢慢凸显出几个字:
                “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之意。”
                那是他曾经一笔一划跟着苦求别人写的字上描摹出来的,从未习字的他跟着画出来的字歪歪斜斜,丑到极点。


          16楼2009-09-15 11:41
          回复

                  像对在中的那样的爱情来爱他么?自己对俊秀,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会是爱么?在看着怀里的这个人就要消失的生命,他只觉得自己也仿佛跟着走向了没有光亮的黑暗。
                  有天在迟疑,果然还是这样,就算第一个看见的人是他,有天也不会爱他吧。想浮现出悲伤的面容,却已无法扯动嘴角,带着怪异的笑容这般沉睡在黑暗中。
                  整片整片,一望无际的红色,盛开的曼珠沙华,俊秀站在花朵的中间,回头望去,什么宫殿,什么有天早已消失,只剩下这满目的红色。
                  耳边似乎有一声轻轻的叹息,有天正要回答他的问话,却被人猛地的推开。再抬头,正好对上允浩红着的双眼。
                  “朴有天,我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你,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做!”允浩将俊秀抱在怀里,拍打着他的脸,这个人微闭着双眼,明明散发着无尽的哀伤,却还是带着笑容。“俊秀,你醒过来,快点醒过来啊,孤再也不会丢你在冷宫里,孤会带着你,无论去哪里,不会让人伤害你半分,你快点醒过来,俊秀……”原本以后把他留在冷宫就可以有机会能保住他,哪知昨日被太后叫去,要陪她去拜祭佛祖,他不过走开两日不到便听闻有天带了内侍进了冷宫,不顾众人的阻拦,马不停蹄地赶回来,却仍旧是晚了,这个人已全身冰凉闭上了双眼。
                  “我……”有天怔怔地看着允浩失控地抱着俊秀,听他宣召太医,那个人闭着双眼,眼睫毛处似乎还挂着一颗晶莹的泪珠。他在问:“有天,你爱过我么?”摇着头,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场景,允浩将他放在床上,太医、宫人们进进出出。他坐在地上,像一缕幽魂,无人能见。俊秀,我爱你,可是你现在还听得见么?
                  “喝口水吧。”那堪比太阳灿烂的笑容,讨好的表情,就这么将碗递到他的嘴边。
                  又仿佛记得那日他将莲花花灯放在自己的手里,微垂的头,羞红的脸颊,他说,有天,我喜欢你。
                  唇齿之间似乎还有桂花酿的浓郁香味,他笑着抱着酒罐跑到自己的面前,说,有天,你爱喝的桂花酿。
                  有天,你爱过我么?
                  破碎的花灯依旧残缺不全地躺在原地,静静地看着这一室的喧嚣。有天缓缓地起身,将它小心地收在怀里,破烂的缎面上还有歪歪曲曲的字迹: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之意。
                  俊秀,是有天负你的相思之意,是有天负了你。我心同君心,君今何处寻?
                  可知否,落红不是无情物。


            20楼2009-09-15 11:42
            回复
              =========================封=============================
              有人能猜到俊秀最后葬在哪里了没?


              23楼2009-09-15 11:56
              回复
                俊秀没有死....唉...姐...我目前为止只看过两篇虐文,一篇是双生莲,这是第二篇.姐你正一步一步将我带入虐文的殿堂...本来还说非喜剧不看的呢...因为姐我破界了...


                25楼2009-09-16 18:19
                回复
                  哈哈……难得有个坐SF的,得抱抱。不过木有猜到俊秀在哪里哦。


                  26楼2009-09-16 23:15
                  回复
                    啊啊啊啊
                    虐死了T--------T
                    夺了我多少的泪啊啊啊~
                    俊秀最后葬在哪里啊?


                    27楼2009-09-17 02:20
                    回复
                      是葬在城北那间托孤堂吗??


                      30楼2009-09-17 19:41
                      回复
                        雪 啊 真的很虐啊 我是好不容易 一口气看完了 虐死我了 葬在有天的心里呵呵 很不找边际的答案 忽略它吧 
                        哪里呢  说吧~~~~ 呵呵


                        31楼2009-09-18 16:22
                        回复
                          雪花飘飘扬扬地洒落下来,内侍急忙为他撑起了伞,他皱了皱眉推开了伞,任由雪花飘落在自己身上,只是小心翼翼地将腰间的小瓶子藏进衣服内。 
                          在允浩随身的小瓶子里有一部分,其他的我也木知了,哈哈,哪位遇见允浩童靴,帮我问问,哈哈。


                          32楼2009-09-18 21:30
                          回复

                            没了?
                            为甚麽我没见过这文...
                            面壁反省..


                            33楼2011-03-08 13: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