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全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动员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全力抵御疫情传播风险,克什克腾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月30日24:00时起:
一、全旗居民小区全天候禁止非本小区人员进出。
二、全旗除下列车辆外的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所有机动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急诊急救车辆、执法车辆、垃圾清运、抢险抢修等社会公共事业保障车辆。
2.生产生活必需品运送用车、应急物资运输用车、疫情防控保障车凭通行证行驶。通行证申办受理单位: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3.运送病人的私家车辆需先行拨打110向旗公安局报备行驶路线、到达地点,报备后方可上路行驶。
4.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当前指挥部下达的各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干部职工在经棚镇区内私自开车上路的,一经发现,移交旗纪委监委处理。
5.春节返乡人员计划返程的,请拨打嘎查村(社区)负责人预留的24小时值班电话,报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准予离开,疫情结束前不得返回克旗。禁止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等地区人员返乡。
以上受理单位要24小时专人值班。
三、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1.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隔离措施的。
2.以辱骂、推搡等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
3.明知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出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4.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5.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医疗物资的。
6.拒不执行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知、通告、命令的。
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请全旗各族群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和支持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提前告知并主动拒绝亲友拜访。
克什克腾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一、全旗居民小区全天候禁止非本小区人员进出。
二、全旗除下列车辆外的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所有机动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急诊急救车辆、执法车辆、垃圾清运、抢险抢修等社会公共事业保障车辆。
2.生产生活必需品运送用车、应急物资运输用车、疫情防控保障车凭通行证行驶。通行证申办受理单位: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3.运送病人的私家车辆需先行拨打110向旗公安局报备行驶路线、到达地点,报备后方可上路行驶。
4.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当前指挥部下达的各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干部职工在经棚镇区内私自开车上路的,一经发现,移交旗纪委监委处理。
5.春节返乡人员计划返程的,请拨打嘎查村(社区)负责人预留的24小时值班电话,报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准予离开,疫情结束前不得返回克旗。禁止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等地区人员返乡。
以上受理单位要24小时专人值班。
三、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1.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隔离措施的。
2.以辱骂、推搡等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
3.明知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出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4.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5.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医疗物资的。
6.拒不执行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知、通告、命令的。
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请全旗各族群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和支持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提前告知并主动拒绝亲友拜访。
克什克腾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