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城市(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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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XX,男,13岁,永城市马桥镇洪寺村耿楼人,与确诊病例刘XX(1月25日被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其母亲和父亲分别1月25日和26日发病,1月30日被商丘市疾控中心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以上三人均与确诊病例刘XX有共同接触史。截止2月2日,共排查密切接触者6人,其中2人因发热于1月31日同耿XX一同被120接到永城市人民医院留院观察,其余4人正常,居家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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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某,男,29岁,汉族,现住永城市马桥镇。因1月17日与武汉大学学生刘某某有接触史(刘某某,1月24日被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月25日被确诊)。庞某1月24日被永城市人民医院留院医学观察,1月29日出现症状,1月30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结果为确诊病例。目前病情稳定。庞某有私家车,出行基本为自驾,一般没有乘坐公交车辆,活动区域基本在马桥镇本地,调查走访密切接触者9人,其中2人已回许昌,我们已通知当地纳入管理。家人4人,朋友3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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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某某(王某丈夫),男,36岁,汉族,现住永城市马桥镇马桥街。因1月17日与武汉大学学生刘某某有接触史(刘某某,1月24日被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月25日被确诊)。1月26日,体温37.5℃,在马桥镇马桥街郭某某药房自购感冒药物服用。1月29日前往马桥镇中心卫生院就诊,该院医生建议转至永城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耿某某及妻子王某自驾车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医生询问其有接触已被省人民医院确诊病例的刘某某,随即被永城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30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结果为确诊病例,目前病情稳定。耿某某有私家车,一般活动区域基本在马桥镇马桥街,调查走访密切接触者10人,马桥镇卫生院医生1人,药店1人,其余均为家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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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耿某某妻子),女,35岁,汉族,现住永城市马桥镇马桥街。因1月17日给武汉大学学生刘某某理发(刘某某,1月24日被河南省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月25日被确诊)。1月25日,体温38.8℃,1月26日到马桥镇马桥街郭某某药房自购药物。1月29日前往马桥镇中心卫生院就诊,该院医生建议转至永城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王某及丈夫耿某某自驾车辆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医生询问其有接触已被省人民医院确诊的刘某某,随即被永城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30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结果为确诊病例,目前病情稳定。王某一般活动区域基本在马桥镇马桥街,调查走访密切接触者10人,马桥镇卫生院医生1人,药店1人,其余均为家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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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女,42岁,汉族,系河南煤化集团永煤集团总医院化验员。1月17日体温37.1℃、咳嗽,自行服药,1月27日,在永煤集团总医院做CT,提示为肺部感染,随即转入永城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治疗,1月29日体温38.5℃,1月30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结果为确诊病例,目前病情稳定。与其接触的医护人员19人及家人4人已采取相应措施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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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女,52岁,现住永城市演集镇天齐村,2019年12月在湖北仙桃居住,2020年1月20日从汉口返回永城,经宣传劝导,返乡后居家观察,无外出。1月25日,体温37.5℃,咳嗽。1月26日自驾车至永城市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就诊,随即接受隔离观察治疗。1月31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经检测新型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4人,均为家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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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男,47岁,现住永城市酇城镇夏柏园村。1月20日自驾车自洛阳回永城市酇城镇探亲,无武汉接触史,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自驾到酇南村卫生室输液治疗,1月25日自驾到酇城卫生院输液治疗。1月27日自驾车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就诊。1月29日CT显示:两肺感染较前扩大,随即隔离观察治疗。1月31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经检测新型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病情稳定。刘某某出行方式为自驾,经调查走访,与其接触的医护人员15人、家人及朋友6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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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女,25岁,系湖北联合利华湖北荆州地区业务员,现住永城市东城区。1月18日自汉口返乡,经宣传劝导,居家观察,没有外出。1月24日,体温37℃,由其父亲骑车带其到永煤集团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胸片无异常,嘱其继续居家观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就医。1月28日,体温38.6℃,由其父亲骑车带其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就诊,随即接受隔离观察治疗。1月31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经检测新型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病情稳定。吴某自回来后,居家观察,除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外未外出。经调查走访,密切接触者医护人员5人、家人3人及出租车司机1人,全部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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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男,51岁,现住永城市东城区,系浙江省金华东阳市公交车司机。刘某某1月25日在浙江出现乏力、畏寒,未做治疗,1月27日返回永城。经宣传劝导,居家观察,未外出;1月30日晚,体温38.5℃,自己骑电动车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自述与确诊病例吴某某(1月29日被浙江省金华东阳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随即被永城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1日采样送检商丘市疾控中心,经检测新型冠病毒核酸呈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体温正常,密切接触者3人,均为家人,均居家隔离观察,无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