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布2008年度 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08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九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公布2008年度 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08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