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还不算抢注成功,并且在商标局官网公示的结果来看,加入「雷神山」「火神山」赛道的还是很多家企业和个人的。从医疗企业、网络企业,乃至于工程企业加入了排队队的路。
这条路想真正走到底,拿到那个®小标志还真的不容易。那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一路的曲折吧。
第一:可能直接被驳回申请,出师未捷。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们的印象中,好像是感觉一提交到商标局。马上这个商标就兜到了袋子里面,其实不然。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提交申请的阶段。
仔细一想,至少还有一个审批阶段嘛。目前来说,在九个月的期限内会做出来决定,是说到底能不能通过这个“初审”。而放在早十年,这个初审时间甚至没有规定……
那么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无关乎商标的具体设计,而更多的是一个名称。
那么关乎商标的限制注册有哪些规定呢?这一点,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比较细致,我们来看看: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更可能是在第八点上会遇到困难。因为雷神山火神山两个地名属于是新命名,在之前根本没有为大家所熟悉,等于说是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的公众记忆。而商标一旦被注册,就很难保证不会被滥用。
如果出现把火神山拿去做马桶,那对公众情感也是一种亵渎。跟现今的公序良俗自然是不合的。
为什么不是第四点呢,因为连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本身都没有红十字标识。而且即便有,因为这两个医院本身的标识并没有火出圈,连蹭的必要都没有。因此从各种角度看,简单的一个文字标识更可能是申请的选择。
这条路想真正走到底,拿到那个®小标志还真的不容易。那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一路的曲折吧。
第一:可能直接被驳回申请,出师未捷。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们的印象中,好像是感觉一提交到商标局。马上这个商标就兜到了袋子里面,其实不然。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提交申请的阶段。
仔细一想,至少还有一个审批阶段嘛。目前来说,在九个月的期限内会做出来决定,是说到底能不能通过这个“初审”。而放在早十年,这个初审时间甚至没有规定……
那么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无关乎商标的具体设计,而更多的是一个名称。
那么关乎商标的限制注册有哪些规定呢?这一点,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比较细致,我们来看看: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更可能是在第八点上会遇到困难。因为雷神山火神山两个地名属于是新命名,在之前根本没有为大家所熟悉,等于说是这次抗击疫情过程中的公众记忆。而商标一旦被注册,就很难保证不会被滥用。
如果出现把火神山拿去做马桶,那对公众情感也是一种亵渎。跟现今的公序良俗自然是不合的。
为什么不是第四点呢,因为连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本身都没有红十字标识。而且即便有,因为这两个医院本身的标识并没有火出圈,连蹭的必要都没有。因此从各种角度看,简单的一个文字标识更可能是申请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