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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的一系列反常现象——出借人参与了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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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的一系列反常现象——出借人参与了非法集资?
食住玩
03-22 17:06 优质原创作者
谨以此文揭示互联网金融——P2P的一系列反常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广大出借人的真实情况,不要忽视民众的生活疾苦和感受。
"互联网金融",这一词汇是财经词汇,在15年之前也只是少见,因为15年之前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并不多见,而“互联网金融”在我国2015年度出现频率最高,而后几年也一度成为热门词汇。
15年以来,中国经济"硬着陆"、互联网金融之中最主要的P2P网贷平台,不管规模的大小,也都纷纷开始了扩张之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很多小平台终于被大浪淘沙,而越来越多的P2P平台选择了“借鸡生蛋”、“投机取巧”、“无中生有”等等方式方法维持生存和发展。
这些还能发展经营的P2P平台之中,有的或进行融资、招股,有的选择与大P2P平台进行强强联合,也有找到担保企业、国资背景公司合作、保险公司和银行存管维护的做法。不得不提的是诈骗行为里最严重的“伪P2P”,伪P2P就是“庞氏骗局”。
离谱的是这些伪P2P竟然能合法经营这么多年而不被取缔,他们还有形形色色的国资企业为之担保、上市和风投公司合力融资、保险公司和银行存管系统为平台资金做保护。
T1 P2P暴雷潮后出借人参与非法集资?
虽然伪P2P平台在暴雷潮来临之际,选择跑路、立案,这些光环与背景纷纷忙着甩责。但是,你们不觉得太晚了吗?之前平台经营那么多年,你们怎么不发布和平台没关系、是平台冒你们的声明呢?
P2P作为这些年互联网金融中最红的玩意儿,几年来暴增达到差不多七千家,是何其辉煌壮观啊!而暴雷潮之后,能够确保完全没有问题的几乎只剩下一百家不到了。
我国P2P行业的发展,以多年成就非凡、最终惨败收场?恐怕难以收场,因为广大出借人的存款被诈骗迟迟未返还。
请有关部门有所改变,停止用旧法的方式去办新案。尤其是这种新的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与很早的“庞氏诈骗”更为不同,平台实控人诈骗的金额数目巨大、影响也是十分的恶劣。用以前的法律,怎么能处理好新型犯罪呢?处理互联网金融、P2P自融诈骗广大出借人的存款,可不能墨守成规。应当尽快出新法,推陈出新、更好地解决新金融问题。
有问题的策略向导、监管、发证机关、媒体与明星代言宣传、站台单位及个人、国资背景、银行存管、保险公司与担保企业,P2P平台实控人、股东与其他相关责任人,都应当按责任比例承担受害出借人受到的损失金额。
引申热文——反对一味指责互联网金融受害者,P2P出借人不接受
广大出借人有合法的出借合同,即使合同有假、那也是诈骗企业与其帮凶联合造假。出借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投资人,没有那么多光环罩着,出借人哪里肯把自己辛苦赚到的钱存到P2P平台上呢?
至于什么“非法集资参与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参与人”,更是无稽之谈。对存款到P2P平台的出借人,本来就应该重新定义、还要认真保护好广大出借人的权益,广大出借人也是合法的公民、纳税人,公民的财产神圣、不容侵犯和诈骗。
为何对广大出借人的问题和案情进展,总是那么缓慢、很多事情还不公开。广大出借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公开公布诈骗自己的伪P2P平台的真实性情况,如有真实P2P平台的、更应公示逾期不还的老赖和借款人的名单。
出借人更有权要求经侦透露他们与借款人、平台实控人及相关诈骗者沟通过程和结果。P2P爆雷潮都已经快过三年了,如有案情进展不太顺利的平台,经侦更应该将现有资金情况按比例进行兑付给广大出借人。很明显难友们在这个春节后会更加缺钱,毕竟那么久没能正常工作,如果自身还有贷款的出借人、会更艰难。
T2
暴雷潮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不能让出借人的存款就这么不了了之。众所周知,“P2P暴雷潮引发出借人维权,成为“国家安全十大事件”之首!”在2020年初虽然被排在第55项备选事件里的“大量P2P平台爆雷引发出借人维权”,票数却远远超过了所有其他事件98.7%。
引申热文——P2P暴雷潮引发出借人维权,成为“国家安全十大事件”之首!
P2P暴雷潮在2020年“国家安全十大事件”调查中,当时都已经排在第一位了,绝对是社会焦点事件。可惜在农历春节期间,出现了一直更加影响国家安全、经济、民生的问题——“新冠肺炎”疫情。
如果不是疫情的影响,这个2020年春节结束后,广大出借人应该能得到更多的帮助和保护。大家被诈骗的存款,或许能更快从平台实控人转移至海外的账户那儿追回来。
那么,广大出借人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了,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对受害人先行垫付补足出借人被诈骗的存款。然后,平台诈骗的再继续慢慢追偿,追偿所得就和出借人无关了。尤其是有些平台的出借人没读过多少书、连出借合同都没及时保存的,有关部门能否重新开启平台的服务器,让这些出借人下载他们的存款出借合同。
这样的话,也有利于他们配合有关部门的登记、追偿等工作。要肯定、严厉的态度去惩治那些欲盖弥彰、还恶意让平台暴雷的实控人,他们甚至还美其名曰自己是自首,其实早就将广大出借人的存款转移到海外账户。
除了伪P2P诈骗平台之外,那些真实P2P暴雷了的,也应该由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借款人,不应让借款人混淆视听、企图逃避还款。而办新金融案件的时候,有关部门应当把催收债务、保全资产、兑付广大出借人的存款,视为办案子最重要的出发点。
当然,从根本上维护出借人利益,也是维护了广大公民的权益。
下面我们认真看看P2P的一系列反常现象。
大家先分析我国的第一个反常现象是什么?
暴雷潮这几年来,各地省市的信访局居然总是人山人海地爆满起来,所谓民无怨、则官无忧。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事情,民众不得忙着赚钱养家去吗?哪里有空奔波于信访局,哪里有空折腾呢?
即便出现这样的异常现象,也不能说明人们喜欢跑到信访局去。我们自始至终都不会相信,人们喜欢去信访局。如果这么多人去的话,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苦有难。
T3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数居然达到3.2亿那么多?不科学吧,这么多人都不懂法吗?
到底是“人之初、性本恶”,人们生来就喜欢犯法?还是几亿人都搞不清楚什么是法律?3.2亿人都搞不清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吗?自古就有名训“孔曰成仁,孟曰取义”,难道“孔孟之道”出现了问题,造成这么多人不懂法律为何物吗?
总不能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国民素质教育的发展却普遍降低吧?毕竟以今时今日的法治社会,肯铤而走险的人还是少数的。而铤而走险的也往往是那些要诈骗很多钱财的人,就好比P2P平台的实控人。
如果传统文化、国民素质教育都不存在问题,那么多半是政策向导、监管不力的问题,新型案件也不该以旧法处置。毕竟诈骗平台的老板是有预谋的,他们早就算准了自己诈骗几亿、几十亿的出借人存款,也受不到太大的处罚。法律就该量刑,能减刑、也应当加刑。
只有更合适的新法,才能更好地解决新金融政策管理失误、才能更好地解决广大出借人存款被诈骗的问题。在对广大出借人权益保护这件事上,有关部门更应小心妥善处置,不可以敷衍了之、决不出现冤假错案。
引申热文——互联网金融——不该让出借人承担后果、他们没错
广大出借人怎么可能是“非吸者”、“非集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饱读诗书、四书五经的饱学之士。少部分出借人,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勤勤恳恳的农民工,还有不少学生。
广大出借人不可能与生俱来地喜欢违法,他们竟然不知不觉地成为非吸、非集参与人了。如果不是政策倡导、号召,媒体煽动、明星代言站台,以及各种背景、光环,谁敢存款到看不见摸不着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呢?
可是这场暴雷潮过去了那么久,为何却一直以来没什么进展,那么多的P2P平台案件也仍然是悬疑未决。P2P暴雷潮引发出借人维权,不是都已经成为“国家安全十大事件”调查之首了吗?
为何还没有归还广大出借人的存款?为何P2P平台诈骗案件迟迟未有满意结果?
某些地区纷纷宣布取缔P2P平台、甚至封禁整个P2P行业,这就算完了吗?
某些地区如此的做法,只是遏制P2P行业的发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伪P2P诈骗平台已经诈骗了出借人存款的这个事情。
亿万人参加“非吸和非集”,根本上就是在开国际玩笑。虽然P2P相关话题被过滤的比较多,但广大出借人的权益,总是要维护的啊。广大出借人,也要生活、也要生存,没有存款、欠房贷和车贷,借钱生活,何其艰难!
出借人渴望有关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财产、存款。删帖、封群封号,是没有意义的,不需要这样做,人人有权为合法权益发声。
古往今来,历史总是由后人书写。P2P诈骗事件,在不久的将来,总会有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
给这么多人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确实应该妥善处理和善后。如果当初早些年监管得力些,何至于这几年暴雷潮发生经营那么多年的P2P平台暴雷的事情?
T4
请多听听广大民众的声音,为他们解决好他们的问题和麻烦,尤其是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租宝,不是什么P2P平台,是以虚假项目招标、吸收公众存款形式的诈骗。但其案件的最终判决,却发生了出借人不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的现象。最终E租宝投资人上诉成功、至今还在回款之中,也算是善始善终了。
E租宝才算是投资,才能说得上投资人的说法。而P2P平台自始至终都只有出借人、借款人,出借合同和借款合同。两者的共同点:投资人、出借人都从来没有违法,也不打算违法,被诈骗就是被诈骗。不是什么参与“非法集资”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
诈骗犯固然可恶,但更可恨的是监管不力、各种光环的帮衬,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都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第二个反常现象:守法的广大出借人,不敢告诉别人自己到P2P存过款、不敢告诉别人自己被P2P平台诈骗了。
广大出借人明明没有错,跟着政策引导、到互联网金融平台存款,助力了个体户和个人办公司发展或借钱应急。广大出借人也并没有说要什么贡献,也和普通人一样,不是做慈善的。
谁借钱给陌生人,不要点好处吗?平台公开承诺保本保息,那么多光环背景下,出借人只是赚点存款利息,有错?出借合同上,明明借款人利息并不高,谁知道平台出事之后,却发生阴阳合同(借款人利息翻倍或加高,和出借合同不一致)。
但出借人哪看得到阴阳合同,他们都和借款人一样被P2P平台诈骗了。可是几年来,广大借款人指责P2P平台诈骗者的并不多,积极活跃地评论、指责出借人的倒是数不胜数,这还不够反常吗?
引申热文——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件,P2P出借人“聘请律师”面对?
纵观五千年历史,我国发展到今时今日的大国地位,也确实不易。但广大出借人都是普通人,存点存款有多难,谁了解他们的疾苦?他们也很爱国,但是也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大“家”是由一个个小家庭组成的。如果没有小家庭的安居乐业,大“家”也难以壮大吧? 民以食为天,人民是国家之本。社会的稳定,自然需要一个个小家庭能够乐得其所、自然要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鱼塘里有几条鱼死,那是鱼自身的问题,整塘鱼都肚子漂白了,还能说鱼塘的管理没有出现问题吗?
这几年来的六千几百家P2P平台暴雷,如果只办案不追赃的话,谁来承担出借人的损失? 出借人不能被戴上个“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帽子,就算完了。
T5
某些地区、某些人“事后诸葛亮”的做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你们现在说P2P平台不该经营这么多年,现在一刀切,那已经被诈骗的广大出借人怎么办?他们的存款怎么办?
一旦诈骗犯被轻判,就会发生P2P平台异常现象中最奇葩的现象——“坐牢致富”,厉害吧!即使坐最长15年的牢出来后,转移几亿、几十亿甚至百亿资金的P2P平台老板拿着那么多钱,生活得要多滋润、就有多滋润。
而诈骗平台老板挥霍广大出借人存款的无耻行为,对于广大出借人而言,就是莫大的侮辱和伤害!
如果旧法有问题,不足以惩治新型犯罪,那么为何不针对符合我国发展和能适应时代潮流进步去立新法。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上而言要严厉惩罚犯罪,而且要按社会影响程度,或轻或重处罚。
而广大出借人存款一日不返还,中国梦永远在他们的路上,可能永远是梦。他们不但从“小康”掉下来,成为贫民、还会在很长时间,无法回到小康家庭。
引申热文——P2P网贷平台半瘫中,出借人该怎么办?
人民的教育、群众的利益,都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民以食为天,应当得到保护。
“不忘初心”,应更多真诚待人;
“牢记使命”,从人们的合法权益出发;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广大出借人都连续每日提交一次,都已经几年了,到底是真查还是假查;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让人们感到公平和公正”。
以上政策和口号,希望能做得更好。
谁要是说有关部门并不知道广大出借人的遭遇,我们只能说你选择性失明了。要知道P2P暴雷潮事件多次上过热搜,还曾成为国家安全十大事件调查民意排行榜上的第一名——“P2P暴雷潮引发出借人维权,成为“国家安全十大事件”之首!”
保护出借人的权利、促进民主和法治、促进中国司法进步,逐步使我国的法制制度更加健全,才能让造福于社会、国家和人民。有关部门应当肯定、鼓励和支持广大出借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有困难的民众。
就像疫情的传染,互联网金融P2P暴雷潮也并非天灾,是诈骗者蓄谋多年的人祸!
广大出借人还好吗?你们是否看到了有更多相同遭遇的出借人?暴雷潮过去三年多了,你们的存款返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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