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呼兰河口湿地公园与牡丹江那个“曹园”的性质是一样的,建设当初就是违法的。只不过一个是毁林占地,一个是侵占泄洪河道。都是暴发户奸商和贪官腐败分子狼狈为奸,至国家条例规定于不顾,违法建立起来的。有关部门早在建设之初就下达了阻止违法建设要求停工的行政通知,但执法力度根本不起丝毫作用。因为官商勾结的保护伞势力太大,完全不把有关部门下达的行政通知放在眼里,甚至贪官保护伞就是这些执法部门的上级领导。“呼兰河口公园”和“曹园”就是在当初的牡丹江市人大主任市委书记市长张晶川和呼兰区原来的区委书记区长等当地受贿贪官保护下,一步步违法建设起来的。造成已建成的既成事实。同样的事例还有陕西省的别墅群事件。随着腐败分子贪官保护伞的被查处,这些违法建筑被捣毁也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