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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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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 市州招生学校代码: 举办者:湘潭市教育局 建校时间:1972-03-01 学校综合评价: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4号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生对象:2020届初中毕业生。学校不招收未获得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的学生。
要求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身高体重必须达到面试要求,女生必须在150cm以上,男生必须在160cm以上(具体身高与体重比率见面试时对照表)。
体检不合格将不予以接收;不接受有以下行为的学生入学:不爱国爱校、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仪容仪表不规范、打架斗殴、有纹身、抽烟喝酒、偷盗行骗、造谣信谣传谣等违纪行为;体检不合格将不予以接收;不接受有以下行为的学生入学:不爱国爱校、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仪容仪表不规范、打架斗殴、有纹身、抽烟喝酒、偷盗行骗、造谣信谣传谣等违纪行为;
学校简介:
近五年获得
主要荣誉2017年学校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 2017年学校荣获湘潭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文明校园”称号。 2018年学校评选为2017年“平安学校” 2018年学校荣获湘潭市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学校荣获湘潭市“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
学校特色学校始终坚持“尊重生命,和谐发展”的现代管理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生存与发展”的办学宗旨,全心全意致力于服务特殊孩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下,学校把握机遇,深化教育改革,创造性的推行分部(启音部、启智部、后勤部)管理模式,形成了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中心,以学前教育、高中职业教育为纵向延伸,随班就读、社区康复为横向延伸的办学格局,进一步凸显了教育、康复、培训、服务的功能定位和办学特色.
市内招生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对象收费标准(元/年)计划招生人数
1家政服务与管理3年应届初中0元8人
合计8人
备注: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涉农专业学生及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招生人数为3-5人,湘潭市(城区)16-18岁,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行动方便,无严重传染病、进行性疾病,劳动能力强,可接受教育的中度智力落后青年,要求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通过我校组织的相关面试。
1.时间:学校定于每年6月最后一个星期六进行新生面试评估工作。(2019年的“招生日”为6月29日)
2.地点:学校语湘楼二楼接待室
3.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和A4复印件):
第一、区域内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和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房产证、之前做过的所有医学检查资料(如: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心理诊疗科”做的《精神发育评估检测》报告,请一定提供)。
第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儿童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之前做过的所有医学检查资料。
就读要求:
1.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若孩子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家长应如实告知校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决定就读方式。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入学学生要求具备一定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学校生活。
入学须知:
报名面试之后,我校约在七月底八月初,以电话或手机发送信息的方式,为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请接到录取通知的家长,利用假期,配合新学期教师对孩子的教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新生入学的要求,请您抽时间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同时在新学期9月1日开学(如若开学时间提前或延迟,我校将会电话通知)报名时,请您将以下资料交班主任:
1、带孩子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心理诊疗科(门诊三楼),做精神发育评估检查《精神发育评估检查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报名时交班主任。
2、带孩子在二甲以上医院为孩子做入学体检,含(肝功能、肺部、心脏、眼、耳、鼻等方面),《体检报告单》复印件报名时交班主任。
咨询提问学校问题,请加微信,即可在线咨询老师,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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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0-04-17 18:12回复
    你好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4-27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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