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不少失信被执行人会选择把财产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以逃避执行,这样真的就执行不了吗?
以往最高院判例观点是: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http://www.gjxs365.cn/article_details/144.html 未成年人不能成为“你”拒执的保护伞
以往最高院判例观点是: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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