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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里最好的机会吧,怎么就没反应呢,出个好合同,好机制,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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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里最好的机会吧,怎么就没反应呢,出个好合同,好机制,肯定能吸引一大批作者吧,阿里的体量也大,又能够抗衡。
不明白这次阿里怎么就没动静!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5-06 21:30回复
    免费是趋势,大家心照不宣,都在观望。


    IP属地:内蒙古2楼2020-05-0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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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7 17:58: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要跟着zc走,紧跟zc步伐。zc没出来着啥急。你来我往,棋要一步一步来,走的急了好棋也成败子了。懂?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5-0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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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这些之后添加“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其创作团队必须具备劳动关系”
        原因:单位和公司不能平白无故地夺取非员工作者的著作权,把实际作者当枪手,却没有劳动合同,连五险一金和基本工资都不给,严重侵害实际的作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建议增加:“在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前面加“原作者”。
        原因:假设作品拍成电影或动漫,导演、编剧其他都享有署名权,但唯独没有原作者,这样不行。应该强制让各种改编的视听作品出现原作者名字,任何改编的作品原作的署名权都是最重要的,这是一定要争取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
        之后添加“著作权的专有许可使用期限最高不能超过十年。”
        原因: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时间过长实际上与著作权转让的没有明显区别,某些平台滥用专有许可合同,让永久专有许可成为常态,强迫作者签署类似著作权转让的合同,“合法”剥夺实际作者的著作权,严重侵害实际作者的利益。作者的灵感和创作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也是要吃饭,也是要看病的,十年之后作者很可能就丧失了创作能力。一份永久专有许可合同,实际上令作者丧失了著作权。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5-0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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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丘之貉罢了


          IP属地:广东5楼2020-05-0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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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的阅读界面有广告之后,我的感受——这是披着大资本外衣的皮包网站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0-05-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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