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交通局和尖山区政府因修集当公路,房屋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至今即未有结果,现恳请政府给予核查处理
上访结果给予回复内容如下:
你的房屋位于鞍山社区,房主姓名:周春英,评估号:060:有照房屋280 ㎡,无照房屋116㎡。你反映的因修路导致断水断电问题,我单位只有安置房屋的权利,没有道路施工、维修的职能,建议你到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咨询。
2019年6月,为尽快完成集当公路南环段剩余动迁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尖山区政府和旭阳房地产评估公司(居民自愿选定)对集当公路南环段尚未完成征收工作的房屋进行入户调查、评估。按照政策,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安置(市办已于2019年末停止货币安置),评估公司依据集当公路南环段评估标准已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定价并出具评估单,评估总价:735107元,你表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2019年没有接受安置。目前,市办已停止对该区域房屋给予货币补偿政策进行安置,市政府【2020】3号文件《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方案》已经出台,如你希望得到安置,可按该方案规定的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对你房屋进行安置。 尖山区棚改办 2020年5月22日
本人对本回结果表示不同意,本应是国家修路补助政策为什么会给按照房屋安置,理由如下:
1、我房屋周边左邻右舍以及我房屋后院水淹房都已经陆续动迁了,就连临时抢建的房子都得到了应有的拆迁款,(有照片附上)也可查证!2、当时因修路跑水把我家及邻居陈,关两家房屋严重淹毁,当时陈、关两家阻止修路闹事,派出所和动迁办的都来了,过了几天陈、关两家,同样也都得到了几十万的赔偿款,虽然陈、关两家房屋不在修路动迁范围,但也都得到了拆迁补偿,而为何家房屋紧挨路基却四年都无人问津,这是什么道理???
3、我房屋道对面隔着火车道的农家炖菜馆四百多平米的平房,修路根本没有占用但却被动迁了,得到几百万拆迁补偿,我想问问,修路拆迁房屋的范围是什么?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有图,可查证)。还有,家常炖菜馆旁边的还有个保温厂,听说动迁给了一千多万。4、 马安山道口左侧山坡2个夜晚抢建临时房几百平米,房架子都没有,就外墙皮抹了一层水泥灰,空码的大砖,动迁办给赔偿七十多万,有拆迁后剩余的房岔相片为证。上述所说全部属实,上述线索相关部门可以核查。
本人多次去找交通局和尖山区沉陷办及修路指挥部,他们互相推诿,最后市交通局让棚改办牵头给我评估,但我四五百平钢混结构的楼房(商服房照)还有动力电源评却只给估了75万,本人无法接受。我想问问有关部门,我隔壁的邻居房子没有我家一半面积大,缺因拆迁得到近百万赔偿,为何我的家的评估价格这么低,评估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现因修集当公路,导致本人500平米商服房断水断电4年,房屋损坏,出入道路封闭不能正常使使用造成一下经济损失:
1. 2017年租户与我协商,由于修路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租户无法营业,本人退还了房屋租金及补偿搬迁款,从2017年修路至今仅损失租金就达10万元左右。2. 由于房屋被修路断水断电,导致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冬季屋冷无人看护,房屋内楼上楼下20多组暖气片及室内其它物品全部被盗,价值人民币10万元左右。本人当时已向尖山分局永红派出所报案。
3. 修路时一场大风房盖被刮没了,我又重新花钱维修了,同时,因修路施工造成积水,导致房屋主体后面塌陷,目前该房屋已成为危楼。有图为证)恳请政府倾听本人的合法诉求,恳请政府给予妥善解决,恳请给予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核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上访结果给予回复内容如下:
你的房屋位于鞍山社区,房主姓名:周春英,评估号:060:有照房屋280 ㎡,无照房屋116㎡。你反映的因修路导致断水断电问题,我单位只有安置房屋的权利,没有道路施工、维修的职能,建议你到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咨询。
2019年6月,为尽快完成集当公路南环段剩余动迁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尖山区政府和旭阳房地产评估公司(居民自愿选定)对集当公路南环段尚未完成征收工作的房屋进行入户调查、评估。按照政策,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安置(市办已于2019年末停止货币安置),评估公司依据集当公路南环段评估标准已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定价并出具评估单,评估总价:735107元,你表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2019年没有接受安置。目前,市办已停止对该区域房屋给予货币补偿政策进行安置,市政府【2020】3号文件《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方案》已经出台,如你希望得到安置,可按该方案规定的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对你房屋进行安置。 尖山区棚改办 2020年5月22日
本人对本回结果表示不同意,本应是国家修路补助政策为什么会给按照房屋安置,理由如下:
1、我房屋周边左邻右舍以及我房屋后院水淹房都已经陆续动迁了,就连临时抢建的房子都得到了应有的拆迁款,(有照片附上)也可查证!2、当时因修路跑水把我家及邻居陈,关两家房屋严重淹毁,当时陈、关两家阻止修路闹事,派出所和动迁办的都来了,过了几天陈、关两家,同样也都得到了几十万的赔偿款,虽然陈、关两家房屋不在修路动迁范围,但也都得到了拆迁补偿,而为何家房屋紧挨路基却四年都无人问津,这是什么道理???
3、我房屋道对面隔着火车道的农家炖菜馆四百多平米的平房,修路根本没有占用但却被动迁了,得到几百万拆迁补偿,我想问问,修路拆迁房屋的范围是什么?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有图,可查证)。还有,家常炖菜馆旁边的还有个保温厂,听说动迁给了一千多万。4、 马安山道口左侧山坡2个夜晚抢建临时房几百平米,房架子都没有,就外墙皮抹了一层水泥灰,空码的大砖,动迁办给赔偿七十多万,有拆迁后剩余的房岔相片为证。上述所说全部属实,上述线索相关部门可以核查。
本人多次去找交通局和尖山区沉陷办及修路指挥部,他们互相推诿,最后市交通局让棚改办牵头给我评估,但我四五百平钢混结构的楼房(商服房照)还有动力电源评却只给估了75万,本人无法接受。我想问问有关部门,我隔壁的邻居房子没有我家一半面积大,缺因拆迁得到近百万赔偿,为何我的家的评估价格这么低,评估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现因修集当公路,导致本人500平米商服房断水断电4年,房屋损坏,出入道路封闭不能正常使使用造成一下经济损失:
1. 2017年租户与我协商,由于修路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租户无法营业,本人退还了房屋租金及补偿搬迁款,从2017年修路至今仅损失租金就达10万元左右。2. 由于房屋被修路断水断电,导致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冬季屋冷无人看护,房屋内楼上楼下20多组暖气片及室内其它物品全部被盗,价值人民币10万元左右。本人当时已向尖山分局永红派出所报案。
3. 修路时一场大风房盖被刮没了,我又重新花钱维修了,同时,因修路施工造成积水,导致房屋主体后面塌陷,目前该房屋已成为危楼。有图为证)恳请政府倾听本人的合法诉求,恳请政府给予妥善解决,恳请给予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核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