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专、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到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到2002年8月31日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学历一般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具体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8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21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专、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到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到2002年8月31日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学历一般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具体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8月2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