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他村招呼都不打占用我们地基立石碑事件纠纷,大概有近2公里的小公路是07年我们村出资出力,土地置换和购买才能拓宽修的,18年,邻村冒然去立两块石碑(写着他们村姓氏四大字),我村知晓后,群众就向村委会以及镇政府和县委反应,政府当时介入调解,一直是违背我村群众意愿想撮合我们合伙立(就是把我村姓氏加上去),然后我们也要出石材和改字的一半费用。然后我村几个代表配合调解,和他村签了协议,上面还有镇政府代表和村委会干部签字盖章。但是协议签完之后我们发现有多个错字,并屡次和村委、镇政府说明,他们却不理踩,倒置协议1年7个月没得到执行。请问律师朋友们!协议是他们出的,协议问题我们也向他们反应了!那么协议中的错字能有法律效应吗?我现在在走信访程序,他们建议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是否能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