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们,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
有道建筑实物计算题目。
假设综合单价1000元,材料暂估价500块
工程量260t
与甲方协商后,材料价款为600块,材料损耗是2%
实际用量250t
那么综合单价记取的时候:
(1000-500)+600×(1+0.02)
这么写,是否合适呢?
有道建筑实物计算题目。
假设综合单价1000元,材料暂估价500块
工程量260t
与甲方协商后,材料价款为600块,材料损耗是2%
实际用量250t
那么综合单价记取的时候:
(1000-500)+600×(1+0.02)
这么写,是否合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