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许达哲同志的留言收悉,已转湘西州。湘西州政府高度重视,已抓紧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退役安置人员进编的问题。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条例虽然没有对进编提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吉首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全市编制数量十分紧缺的情况下,2009年,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退役士兵进编问题,会议决定,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针对安置后未进编的退役士兵进行招考。截止2019年,已有60%的退役士兵正式入编。您反映的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第22条指出要解决编制的问题,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还尚未正式实施。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早解决持《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兵的入编问题。
二、关于进编安置退役士兵不存在增量的问题。2010年,全国统一取消退役士兵《优待安置证》后,该市再未发放《优待安置证》,但吉首市是州府所在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迅猛,来吉工作、购房等落户人员相比全州其他县多,需由该市安置的非本市入伍的服役期满三期以上的转业士官逐年增多,如今年需安置的近30人,同比去年翻了一倍,编制需求增量很大。
三、关于“同工同酬”的问题。该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并保障其第一次就业。所有安置的退役士兵无论入编与否,全部享受了本单位职工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您反映的“实报实销”发放车补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吉首市车改办印发了《吉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车改〔2020〕1号),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事业单位通过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等方式保障公务活动出行。经该市公车改革办批复,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以据实报销交通费用的方式参加车改,所以不存在待遇上的差别。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