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10时,惠州市第一中学下埔校区将举行揭牌仪式。根据安排,惠城区将所属惠州市第九中学委托给惠州市教育局所属惠州市第一中学管理,建设惠州市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简称“下埔校区”)。
为深化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市区共育、校际托管”办学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惠城区政府拟将所属惠州市第九中学(简称“惠州九中”)委托给市教育局所属惠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惠州一中”)管理,建设惠州市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简称“下埔校区”)。
首期托管年限暂定为五年(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托管期满后,甲乙双方可视情况协商是否继续续约。
1、托管期内,惠州九中对内继续保持现有隶属关系、财政保障渠道不变,对外称“惠州市第一中学下埔校区”并加挂校牌。现惠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对外称“惠州一中南湖校区”,简称“南湖校区”。
2、托管期内,下埔校区人事任用、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由惠州一中负责,财物和后勤管理在惠城区教育局领导下由下埔校区独立负责。
3、托管期内,市教育局指导惠州一中对惠州一中高中部、南湖校区、下埔校区的教师资源进行统筹调配,南湖校区、下埔校区各派出不少于20名老师到对方校区任教,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4、托管期内,南湖校区、下埔校区作为同一学区,同步进行招生。具体划片和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惠城区教育局按程序研究确定。
5、托管期内,下埔校区学生学籍单列管理,毕业生毕业证由惠州一中颁发,盖惠州一中印章。
6、托管期内,惠州一中(高中部、南湖校区)、下埔校区教职工(在职、退休)的工资待遇按原渠道保障;合同制教师和临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分别由不同校区各自负责保障。年终奖励性绩效考核由教职工所工作校区负责,绩效奖励金分配由惠州一中、下埔校区分别制定方案、具体实施。
7、2021年9月前,惠城区政府投入不于于1000万元,对下埔校区的硬件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升级。具体需求按设计、并经惠城区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由惠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8、鉴于目前惠州九中教师队伍整体老化,惠城区政府在2021年9月前通过“区管校聘”调出人员20人,同时,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教师配置要求补足补齐学科教师,新补充的教师原则为年龄在35岁以下师范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由惠城区政府通过招聘或调入等方式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