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虽然强调社会公德和集体伦理,不强调个人权利,但并非没有平等观念。中国人的“平等”观念,既体现在与异文化异群体的交流中,体现在尊重境内不同族群传统和地方文化的多样性,也体现在财产继承制度中。中原地区的财产继承是男性子嗣均分制,而不是欧洲或日本社会的长子继承制。中国人没有欧洲社会那种固化的家族“世袭”概念,不仅皇朝世系可以“改朝换代”,民众和士人可以接受那些尊崇并继承中华文化的异族统治者(亡国而不亡天下);贵胄世家也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中原皇朝历代选拔贤能的主要渠道是面向全体臣民的科举制。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十分赞赏中国的科举制,认为比欧洲各国的爵位领地世袭制更加体现出平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