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替我朋友问一下房产问题,以下是具体内容
“本人22岁,有一9岁的妹妹,父母双方离异,离异时在公证处将房子赠与我与妹妹,并留有书面证明,但房子并没有房产证。
在我上学期间父亲隐瞒我再婚,放假后现任妻子怀孕七八月才知晓。父亲说再婚的理由是为了照顾妹妹和奶奶。
我和妹妹,父亲及现任妻子皆居住己赠与我和妹妹的房子,父亲及现任妻子在婚后生育俩女孩,父亲试图将房子收回,甚至在我上大学时将后母一家老少皆接入家中,女方亲戚时常走动,严重影响我与妹妹的正常生活!
年仅九岁的妹妹无人问津!奶奶行动不便不仅不接入家中还让姑姑们轮流照顾,父亲经常忘记中午去接妹妹或者晚到,甚至下学期要放置托管学校
与女方亲戚形成鲜明的对比!
请问父亲这样做是否正确!又是否有权利这样做!
我是否有权拒绝后母及亲戚入住?!”
感激不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