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体”论
“体”也就是本体。本既本真、客观存在之意,包括物、道、空间三方面。本体包含本体结构和本体道法。对于宇宙空间体而言,本体结构指的是客观存在的大小星体,也就是物道自然体;本体道法指的是维持星系运行的平衡力,也就是星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力。
本体之上存在本体意志,相当于人体与意志的关系。本体意志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都代表自身的存在目的。对于个体,本体意志是为了适应物种自身需求所表现的生存力;对于星体,本体意志是维持自身稳定所需的平衡力;对于恒星系,本体意志是维持中枢恒星运转的原动力。
宇宙在塑造万千物种的同时,给予每个物种平等的生存权利,又赋予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人作为物种的最高级,本体意志所表现的是约束物种,调适自然的能力。既“强食”权与“自控”权并用,使人类不至于重蹈恐龙时代的覆辙。
宇宙本体意志又称天体意志,高度升清至“天志体”,是自然法则的最高极,是塑造万物及星系的最高法力,也是人类信仰追求的终极目标。”天志体“为宇宙势能总汇之统帅,依附于宇宙本体而生,在内掌控着星系空间的能量分布,在外,把宇宙天体围固成一个圆球体并有序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