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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索赔条件,谢保平律师团队:最新公告新增56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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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000636风华高科发布最新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新增56位投资者索赔18883552.63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将于2021年2月25日开庭。
此前,广州中院已对风华高科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从判决内容来看,法院判罚风华高科赔付投资者损失比例很高,两份判决书赔付比例分别高达99%和96%。
这些投资者索赔案件源于000636风华高科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8月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下发对风华高科《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2019年8月27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19]12号);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000636风华高科在定期报告中虚假记载,存在虚增利润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而且赔付比例高达99%。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联系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维权团队参与索赔,勿失良机。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根据广州中院的判决情况,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之间买入风华高科(000636),且在2018年8月8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参与风华高科索赔。持有风华高科股票至2018年8月24日之后的投资者,无论是否卖出或盈利,都一律按照基准价16.51元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因此,有些持有风华高科股票至今的投资者可能存在盈利情况,也是可以向风华高科索赔的。


1楼2021-02-07 12:42回复
    通过”股律网谢保平律师“索赔


    3楼2021-02-0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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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1404、1405室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谢保平


      4楼2021-02-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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