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之际,部分非学历教育机构违规发放虚假录取通知书,严重扰乱普通高校招生秩序。为此,重庆市教委发布《关于防止高等教育招生欺诈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社会培训机构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通告》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不同类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在社会认可程度上存在的差别,审慎选择。只有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才能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凡未列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或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志愿填报公告栏中增补的招生院校,均不具有在重庆市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如重庆互联网学院、重庆北大青鸟、重庆足下软件学院、重庆中天学院、重庆中航学院等社会培训机构均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