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在京东自营平台下单购买车厘子。下单前有咨询客服可不可以发货,客服回复可以发货之后才下单购买!然而1月12日还没有发货,咨询客服承诺3天内发货!1月18日迟迟没有发货,咨询客服客服又承诺3-5天发货!然后1月26号京东400投诉电话要求发货,自称310427客服表示不能发货,要求买家自行退款!但是只能退优惠券,而且优惠券在1月31号过期,并且优惠券只能在他家用!买家表示不同意,拒绝退货,并表示京东欺骗消费者,之前两次答应可以发货,然后迟迟不发,并且要赔付的优惠券只有5天有效期,而且同时只能购买车厘子!所以即使赔付了优惠券买了车厘子还是不能发货!又跟京东400客服投诉 客服最后表示可以赔付299元其中100元现金199元优惠券,并表示只要再京东自营商铺购买大于299元的物品就可以得到赔付。然后我又在京东自营店铺购买了一件349元的物品。再购买成功的第二天,客服来电话告知答应赔付的299元现在又不能得到赔偿,只能赔付100元。买家表示对京东这种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很生气也很失望,不退款然后又欺骗利诱引导消费者消费!按照民法典491条规定 如果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和其他要求签署确认函的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在确认函签署时成立。如果一方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则当另一方选择商品或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时,合同成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请京东履行约定有没有要共同维权的,我们组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