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4)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4)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