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图书馆,由于我以前的卡是十几年前办的,几次搬家,证件遗失了,所以想问重新补办的事情。一开始,我问一下,回答头都不抬。我就是咨询几个关于证件遗失的问题,我还没说什么。工作人员抬头就直接说,你是不是不负责任不想找了,我们这边人家30年前的借阅凭证都有(态度表现的言下之意就是你遗失就是有罪,你是不是把以前的书丢了不想赔钱),你把你以前还没还的书拿来,补钱。一瞬间我觉得,我真的想骂人。我又没有犯罪,怎么给当成了罪人一样,就像要审判我一样。态度极差,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这个态度,真是不敢相信。根子烂透了。在我一再的强调我之前的借阅证没有未还书籍的情况下,才办理了相关手续。文字无法表现出其恶劣态度的十分之一。我原本觉得图书馆工作的人,不会是这样的人。难怪很多人说图书馆要引进资本商业化,这样才能焕新。就是因为这些人工作太稳定,所以才拿服务大众这件事情不当回事儿。就算有人举报投诉,也不会伤其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