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商标注册顺顺利利,直到注册完成,都没有遇到“洪水猛兽”;有的人注册商标可谓步步惊心,稍有不慎就要退回局外打酱油。尤其是初创企业,很可能会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浅显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在注册、使用商标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商标法的行为,下面小拉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常见的几个坑。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
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被受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二:先推广企业,后注册商标
企业规模小,初创时期是否注册商标无关紧要,是很多企业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同一个商标,先注册者为商标拥有者。倘若企业成立之初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一旦被抢注,将来只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斥巨资买下该商标,另一种结果则是放弃该商标。因此,为避免损失,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申请商标。
误区三:申请商标之前不进行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并不是100%,商标近似或相同是企业申请商标失败的最常见原因之一,商标查询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提交申请,如果存在近似商标或者相同商标,申请将会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仔细查询和分析很有必要。
误区四:我申请了很多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我平时不使用也没关系。
商标权是一种将社会公共资源运用合法手段转化为私权的权利,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导致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理由撤销该注册商标。
误区五:注册的商标用在企业经营的任何产品上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北京拉沃集团传承诚信、专业、服务、尊重的立业理念,立足“拉国际之资源,沃中华之企业”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一次选择,终身服务”,携手客户一起,拥抱成功,走向未来。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
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被受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二:先推广企业,后注册商标
企业规模小,初创时期是否注册商标无关紧要,是很多企业容易产生的认识误区。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同一个商标,先注册者为商标拥有者。倘若企业成立之初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一旦被抢注,将来只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斥巨资买下该商标,另一种结果则是放弃该商标。因此,为避免损失,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申请商标。
误区三:申请商标之前不进行商标查询
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并不是100%,商标近似或相同是企业申请商标失败的最常见原因之一,商标查询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提交申请,如果存在近似商标或者相同商标,申请将会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仔细查询和分析很有必要。
误区四:我申请了很多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我平时不使用也没关系。
商标权是一种将社会公共资源运用合法手段转化为私权的权利,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导致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理由撤销该注册商标。
误区五:注册的商标用在企业经营的任何产品上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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