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西西里岛的夏天十分炎热,热到足以把人的皮肤也点燃。
我当时刚满十八,脱离了满是腐朽与汗臭味的中学,只身一人背上帆布包离开家乡,跟着商船去了大名鼎鼎的西西里岛。
说真的,我其实并不清楚西西里岛是哪,也不怎么在乎。
就像所有意大利的三流冒险小说那样,主角就算毫无目的地游荡,也总能遇上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这正是我所期待的——年轻气盛的少年在热浪翻腾的小岛上结识友谊与爱情,或是发掘了中世纪海盗留下的宝藏,被图谋不轨者追杀。
刺激,这就是我所需要的。
不得不说,十八岁的我真是蠢得够可以的。
当然,我并没有成为海盗或是黑手党,而是一个普通的装卸工。
就是在海边的码头搬搬东西,卖着体力换来些许稀薄的薪酬的无聊工作。
选择这份职业纯属巧合,我那时执意寻找一份刺激的工作,却直到肚子饿到走不动路也没有找着。
等到我饿晕在西西里的街头,逐渐模糊的视线中看到的是一个焦急地跪坐在我身边,大声询问我的男孩。他拍了拍我的脸,探着我的鼻息,然后用瘦小的身子架起我来,将我带向海边。
再次睁开眼睛后,便看到一群关切地盯着我看的壮汉。得知了我的处境后,他们很自然地邀请我明日和他们一起去码头装卸货物,还说老板一定会喜欢我这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的。
而我则不知如何拒绝他们的好意,稀里糊涂地加入了他们。
费里西安诺.瓦尔加斯是我在码头边上的酒馆遇见的调酒师,也是我那时最为亲密的朋友。
说来也巧,正是他在街上捡到的我,将我托付给了那群好心的大汉。
我起初是不大喜欢他的,我们同姓、长得也像,难免被陌生人扯上关系。可他娘炮兮兮的,一张小脸白白净净,在海风的敲打下泛着红润的光,那双橙黄色的眼睛总是迷迷瞪瞪、半睁不睁的,就好像我小时候看的神话书中的女妖——叫什么、美杜莎——我确信他的眸子一定有某种魔力,不然那些小姑娘怎么像是着了魔似的蜂拥而至?他的身躯瘦弱而细长,地中海气候并没能染上他的肌肤,反而使那份洁白更加迷人。
最可气的是,费里西那家伙明明小我两三岁,却长得比我还高了。
只不过我每日干着苦力,等下了班就跟着那群豪爽热情的同事来码头周边的酒馆点上几杯扎啤,一直喝到半夜才离开。难免不与他碰上。
到底说,同龄人是最有共同语言的——更不要说我们俩都是些十几岁的小伙子,还没多久便交上了朋友。
他也不是本地人,是小时候随着爷爷一起来这边旅游的。每当说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费里西安诺的脸上便带上了一幅欢快而怀念的笑容。他告诉我,自己以前是罗马的贵族,彻头彻尾的小公子,他的爷爷是国王的老友,父亲是毕业于艺术学院的雕刻家,母亲则是社交界的名人。他们一家乘船来时,恰好遇上了一场风暴,整艘船上只有他一个人活着。他的父母将求生的机会赐予了他,自己却葬身于碧蓝的地中海。
那时他还小,又被酒馆老板捡到。就入乡随俗地学了调酒,抛弃曾经的骄傲,做了个上等人所看不起的调酒师。
我听了他的经历,唏嘘不已。随即大力地拍打他的肩膀,将他从沉思中唤起。
“这么说,你倒是像故事中的那些个主角似的了。像是落难的小王子一样,还不赖嘛!”
显然,他没有被我蹩脚的话安慰到,但还是真心实意地露出了笑容,向我解释道:
“其实我并没有怀念过去啦,罗马诺。现在想想,这样的生活也不错。你看啊——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像是约翰大叔、或者小汤姆,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或许我永远也遇不到他们呢。”他忽然抬眼看向我,“当然,还有你,罗马诺。”
我感觉自己的脸有稍许温热,忙遮掩般大喊,叫他这个笨蛋不要说那么煽情的话。
费里西只是笑了笑,接着擦他的玻璃杯去了。我红着脸,凑到柜台里顺手拿过一块抹布,帮他一起擦拭。
深夜的西西里寂静无人,只有海风不时地敲打酒馆的窗户,油灯还亮着。我与他谈论着装卸工的八卦、酒客的趣事以及对方,酒馆的酒杯与老鼠是我们小小的观众,一直到太阳从地中海的另一边升起,我们才离开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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