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方是我的好朋友,不好意思去打扰他的家人问的太具体。所以来这里请教大家。
我朋友是4月19日去到当地的经侦配合调查的,他的公司有些经济问题已经被立案了。我想了解的是,大概的时间怎么算的?他前边没有过去过,是不是应该先在经侦这边呆24-48小时,毕竟需要交代的问题比较多,然后转送看守所?
比如说,4月19日去配合调查的,是不是要在4月20日或者21日送看守所?这样的话,刑事拘留时间是从哪天开始算起呢?
请明白人给指点下。
我朋友是4月19日去到当地的经侦配合调查的,他的公司有些经济问题已经被立案了。我想了解的是,大概的时间怎么算的?他前边没有过去过,是不是应该先在经侦这边呆24-48小时,毕竟需要交代的问题比较多,然后转送看守所?
比如说,4月19日去配合调查的,是不是要在4月20日或者21日送看守所?这样的话,刑事拘留时间是从哪天开始算起呢?
请明白人给指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