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
老午同时告诫那些作为自然人的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别被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蒙蔽了眼睛,自己通过借贷再去放贷,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icon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管理机构颁发许可牌照的出借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合同同样是无效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你明知道对方借这个钱是打算去干坏事的,你依旧还放款,你这简直是助纣为虐。借贷合同当然是无效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
老午同时告诫那些作为自然人的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别被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蒙蔽了眼睛,自己通过借贷再去放贷,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icon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没有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管理机构颁发许可牌照的出借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合同同样是无效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你明知道对方借这个钱是打算去干坏事的,你依旧还放款,你这简直是助纣为虐。借贷合同当然是无效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