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19日在天津武清恒大山水城售楼处通过微信转账给中介天津津福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商红山20000元订金,遇到合适房源转为定金。我们当时只是看了沙盘和楼层,申请看商品房认购书条款,销售并未提供。当天晚上告诉我们仅有2套未抵押的房屋,仅仅告知总房款,并未提供该房源的商品房认购书,也未告知相关条款内容,却将我的钱转为定金。第二天下午才发过来商品房认购书让我们去签认购书。我们不同意条款内容,第一认购书第四条规定乙方缴纳首付款的同时额外收税费21918.99元,口头说是契税!第四条规定必须把公共维修基金和税费打入恒大账户,国家明确规定房地产商不能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税费,(其中税费含糊不清,不知是契税还是别的什么税)从未告知还有这项费用,典型的融资行为。第二楼盘公摊太大,提前没有告知,买房人员没有知情权,就能转为定金吗?第三商品房认购书没有标清是毛胚,精装,还是豪装,第四 购房协议书规定必须先付首期款,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师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但售楼处拒绝先提供,必须先交钱才让看,(都有录音为证)。合同、协议签署是本着双方自愿平等订立的,开发商既不出示合同,也不进行协商,商品房认购书第九条乙方已阅读并理解,同意甲方在售楼中心公示的各项文件,证书,重要提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各附件样板条款,并同意按该样板条款签署上述各合同,不在变更,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这些恒大都没给看,就让签字确认,协商不成,让其退款,恒大销售王迅以打入对公账户无法退款为由不予退款,问其那条法律规定的,答曰恒大集团内部规定。认购书都没签字,定金就这样没了。这就是恒大,店大欺客,驾临于法律之上。恒大网上宣称附近有恒大中小学,实则根本没有,存在虚假宣传,恒大网上官司无数,没有天津购房资格的客户,在销售的忽悠下交了好几十万的款后也不给退,恒大情愿和你打官司也不给退,恒大有专业的法务部,我们老百姓有什么,有的只是善良,无奈,渺小。望领导帮助退还订金,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房地产行业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