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15日晚在福建省建阳区童游位于政洋酒店附近路边摆摊经营水果,因为摊位与人发生纠纷,事发起因是我长期在此摆摊,对方谢海平,曾经摆在别处,15日晚上强行占摊,在我边上人行通道,导致人流车辆无法通过,为了让车辆通过我移动摊位,我把摊位恢复原位,他母亲站在我摊位强行占有,我与他发生口角,谢海平冲到我的摊位,把我摊位东西扔了,还扯着我的衣服他父母也拉扯我,把我衣服扯破了,我推了他一把,谢海平和他朋友两人对我拳打脚踢,我的胸部被他俩人用膝盖顶伤,我瘫坐在地,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我有还击,但都是徒劳,被城管拉开,他找了一根空心铁棍朝我打来,被我抢到棍子,我朝对方打去,此后,双方被城管制止。我报警,出警童游派出所,
警察到的时候,正好我老婆也到,我老婆和他们理论,他父亲用手指戳向我老婆的鼻和脸,我老婆打了他脸颊一下。民警在劝阻过程中,民警反被谢海平母亲打了一耳光,之后被警察带走,她趁机躺在地上诬赖被我打伤,《此处有监控可查》之后带到派出所。
处理结果,定我欧打他人,属于斗殴。谢海平两母子,我俩夫妻双方4人各拘留8天,而且我一直要求要做伤情鉴定都没得到允许,但是我感觉明显存在偏袒对方,理由是:1,当时做笔录的时候,办案民警定我殴打他人,我与他理论,我其实始终没有动他母亲一下,我说我没有主动攻击他人,第一次笔录我不签字,之后警察向我解释,像这种情况都是定殴打他人,他说笔录是笔录只是作为判断,处理是处理,他说我不签字也不影响他办案,我唯恐不签字对我更不利,我勉强签下。
之后他通知我处理结果,我觉得我太冤屈,而且他们四人冲到我的摊位上我就一个人,2,当时围攻殴打我的人除了谢海平,还有谢海平的帮手,他们明知那个人一起殴打了我,却没去抓人,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抓,他问我会不会认识那个人我说不认识,他说你都不认识,你叫我怎么抓,事实这么清楚的情况,民警只要审问谢海平就很轻易知道那人是谁,这种说辞明显包庇对方的行凶行为,对我不公,我去拘留,殴打我的凶手却逍遥法外,至于谢海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我无权下定论,但我看到他和警察们很熟,他们不处理那个协助谢海平一起围攻我的人,反而推脱说找不到人,显然在偏袒包庇对方,我想公安机关是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安定的权威单位,这么偏袒的处理结果,对实施加害我的人不予以处理,反而对受害方的我处以拘留处理。拘留出来我有投诉督察科之后那人才去自首,同样情节的案子就因为逃跑案后去自首,就可以免于原罪吗?办案人说他是自首免于刑事处罚。3,我在派出时伤情比较严重,几次要求去看医生要做伤情鉴定没有得到时间允许。拘留出来时间这么久,法医说不能确定我的伤情是新伤还是旧伤,所以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我去拘留之前有做过体检,我去医院找我的体检资料,资料被派出所拿去了不给我,还叫我去医院找副本,可是医院又没有副本,难道派出所就能一手遮天?。所以,我不服这种处理结果,我要向贵单位反应,寻求帮助,给我做主还我公道,我始终相信这么健全的法制社会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平台,不可能使受害人的我有法不能依,有理无处申。
警察到的时候,正好我老婆也到,我老婆和他们理论,他父亲用手指戳向我老婆的鼻和脸,我老婆打了他脸颊一下。民警在劝阻过程中,民警反被谢海平母亲打了一耳光,之后被警察带走,她趁机躺在地上诬赖被我打伤,《此处有监控可查》之后带到派出所。
处理结果,定我欧打他人,属于斗殴。谢海平两母子,我俩夫妻双方4人各拘留8天,而且我一直要求要做伤情鉴定都没得到允许,但是我感觉明显存在偏袒对方,理由是:1,当时做笔录的时候,办案民警定我殴打他人,我与他理论,我其实始终没有动他母亲一下,我说我没有主动攻击他人,第一次笔录我不签字,之后警察向我解释,像这种情况都是定殴打他人,他说笔录是笔录只是作为判断,处理是处理,他说我不签字也不影响他办案,我唯恐不签字对我更不利,我勉强签下。
之后他通知我处理结果,我觉得我太冤屈,而且他们四人冲到我的摊位上我就一个人,2,当时围攻殴打我的人除了谢海平,还有谢海平的帮手,他们明知那个人一起殴打了我,却没去抓人,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抓,他问我会不会认识那个人我说不认识,他说你都不认识,你叫我怎么抓,事实这么清楚的情况,民警只要审问谢海平就很轻易知道那人是谁,这种说辞明显包庇对方的行凶行为,对我不公,我去拘留,殴打我的凶手却逍遥法外,至于谢海平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我无权下定论,但我看到他和警察们很熟,他们不处理那个协助谢海平一起围攻我的人,反而推脱说找不到人,显然在偏袒包庇对方,我想公安机关是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安定的权威单位,这么偏袒的处理结果,对实施加害我的人不予以处理,反而对受害方的我处以拘留处理。拘留出来我有投诉督察科之后那人才去自首,同样情节的案子就因为逃跑案后去自首,就可以免于原罪吗?办案人说他是自首免于刑事处罚。3,我在派出时伤情比较严重,几次要求去看医生要做伤情鉴定没有得到时间允许。拘留出来时间这么久,法医说不能确定我的伤情是新伤还是旧伤,所以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我去拘留之前有做过体检,我去医院找我的体检资料,资料被派出所拿去了不给我,还叫我去医院找副本,可是医院又没有副本,难道派出所就能一手遮天?。所以,我不服这种处理结果,我要向贵单位反应,寻求帮助,给我做主还我公道,我始终相信这么健全的法制社会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平台,不可能使受害人的我有法不能依,有理无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