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父亲在赣州市天枢项目(施工单位: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点:章贡区九曲河路)工地从事泥瓦工(农民工),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中暑受伤出现脑出血等症状,目前在赣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ICU重症监护室8天,其公司泰兴一建未支付一分钱医疗费用,送医不及时导致我父亲脑出血,瘫痪,失去语言功能等症状。
事情经过
我父亲在6月份经人介绍来到泰兴一建从事泥瓦工作业,300元1天,每周上班63个小时,2021年6月28日上午七点上班,因天气炎热等各种原因在上班时就有不舒服现象,在11点半下班后刚吃完午饭在工地宿舍就发生呕吐现象,工友刘某某从公司拿取藿香正气水并通知了公司,公司未派人来,我父亲随后从床上摔下来了并受到身体上碰伤,不醒人事,后三点其家属儿子通知刘某某去看一下并要求送医院,刘某某下午三点过后看了我父亲状态就通知公司并为其擦拭身体,公司在4点多才将人送到赣州人民医院南院(公司离医院距离5公里左右)。
我父亲送到医院后,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左侧基底节区及侧脑室出血量已经有49ML,我父亲在重症监护室8天,多次电话联系要求公司垫付治疗费用,对于我父亲的情况不予以处理。
家庭状况
我母亲13年肝硬化而丧失劳动力我们家庭在党和政府的关照下被评定为贫困户;目前医院医生根据我父亲状况后做出判定:出院后会长期瘫痪,失去语言功能花费巨大;目前我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还需要抚养;我和我爱人都是普通务工人员,希望领导们考虑我们家庭实际情况,在此感谢党和政府。
公司现状
泰兴一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父亲购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进行三级教育(让公司出具相关材料一直未出现);工地出现建筑工人穿拖鞋作业等现象。目前公司拒不承认事实,所述内容都和实际不符合。
我父亲在赣州市天枢项目(施工单位: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点:章贡区九曲河路)工地从事泥瓦工(农民工),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中暑受伤出现脑出血等症状,目前在赣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ICU重症监护室8天,其公司泰兴一建未支付一分钱医疗费用,送医不及时导致我父亲脑出血,瘫痪,失去语言功能等症状。
事情经过
我父亲在6月份经人介绍来到泰兴一建从事泥瓦工作业,300元1天,每周上班63个小时,2021年6月28日上午七点上班,因天气炎热等各种原因在上班时就有不舒服现象,在11点半下班后刚吃完午饭在工地宿舍就发生呕吐现象,工友刘某某从公司拿取藿香正气水并通知了公司,公司未派人来,我父亲随后从床上摔下来了并受到身体上碰伤,不醒人事,后三点其家属儿子通知刘某某去看一下并要求送医院,刘某某下午三点过后看了我父亲状态就通知公司并为其擦拭身体,公司在4点多才将人送到赣州人民医院南院(公司离医院距离5公里左右)。
我父亲送到医院后,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左侧基底节区及侧脑室出血量已经有49ML,我父亲在重症监护室8天,多次电话联系要求公司垫付治疗费用,对于我父亲的情况不予以处理。
家庭状况
我母亲13年肝硬化而丧失劳动力我们家庭在党和政府的关照下被评定为贫困户;目前医院医生根据我父亲状况后做出判定:出院后会长期瘫痪,失去语言功能花费巨大;目前我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还需要抚养;我和我爱人都是普通务工人员,希望领导们考虑我们家庭实际情况,在此感谢党和政府。
公司现状
泰兴一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父亲购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进行三级教育(让公司出具相关材料一直未出现);工地出现建筑工人穿拖鞋作业等现象。目前公司拒不承认事实,所述内容都和实际不符合。